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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卖方怠于履行过户义务该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2-05-03    作者:易明律师
 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买方履行了主要义务的,卖方应当履行交房义务,并有义务配合买方到有关主管机关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由于房地产价格大幅飚升,不少卖主不愿意履行原已签订的买卖合同,试图待价而沽。对于此种行为,如果买方起诉到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可判令双方履行合同。在判决生效后,如卖方不配合买方办理过户手续,买方可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有权裁定强制执行,并通知房地产管理机关直接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而不一定要双方同时到房地产登记管理机关即可办理产权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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