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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交通事故专业资深大律师 -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诉讼常识
发布日期:2012-05-01    作者:连会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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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法院: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诉讼时效:人身损害赔偿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伤害发生之日起1,财产损失为2年。
 
  审理时限:一审法院审理交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简易程序审限为3个月,普通程序为6个月;二审为3个月。
 
  诉讼证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车损物损证明、人身伤害的医疗费、交通费、伤残鉴定费发票,误工、被扶养人情况、伤残鉴定、死亡证明等。
 
 
转自:中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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