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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交通事故专业资深大律师 - 分期付款买卖情形下由谁作为赔偿义务人
发布日期:2012-04-23    作者:连会有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明确,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车,出卖方在购买方付清全部车款前保留车辆所有权的,购买方以自己名义与他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并使用该车运输时,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出卖方不承担民事责任,由实际驾车人或者车辆购买方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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