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号: | 0044B019 |
事项名称: | 指定收购和调剂使用林木种子单位 |
服务对象: | 法人 |
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三条 |
收费标准: | 本事项不收费 |
办理时限: | 14个工作日 |
办理机构: | 北京市林业种子苗木管理总站 |
办公地址: | 德外北三环中路19号双全大厦 |
乘车路线: | 302、367、387、104、725、300、801、特8、825、702、735中国科技馆下车 |
联系电话: | 62051268、62059693 |
监督电话: | 62051268、62059693 |
相关网址: | www.greenbeijing.gov.cn |
备注: |
办事程序
指定收购和调剂使用林木种子单位 |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二、申请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四、办理结果 五、便民提示 |
办事依据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样表下载
指定收购和调剂使用林木种子单位》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