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司考民法辅导之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
发布日期:2012-04-21 文章来源:互联网
1.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事实行为不以意思表示为要素。
2.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发生效力;事实行为不以意思表示发生效力。
3.法律行为都是合法行为;事实行为区分合法行为与非法行为。
4.法律行为要求行为能力;事实行为不要求行为能力。
5.法律行为产生意定之债;事实行为产生法定之债。
6.法律行为引起物权变动;事实行为也引起物权变动。
7.法律行为变动身份关系;事实行为也变动身份关系。
8.依法律行为取得,是传来取得;依事实行为取得,是原始取得。
9……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事实行为不能附条件。
10.法律行为可以撤销;事实行为不能撤销。
11.动产抛弃是法律行为;动产先占是事实行为。
12.无偿委托是法律行为;无因管理是事实行为。
13.物权法定原则只限制法律行为,不限制事实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