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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
发布日期:2012-04-19    作者:蒋艳超律师
离婚协议书
女方:xxx,女,1981728日出生,彝族,住址: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
男方:xxx,男,1982819日出生,汉族,住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xxx镇沙xxx四组。
男女双方于1999年偶然机会认识,交往一段时间之后,于2000年通过当地风俗举行婚礼,并于2002年向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领取了结婚证。婚后共育有两个孩子,长女(xxx2000718日出生),次子(xxx2002528日出生)。由于男女双方在婚前了解不够,感情基础及其淡薄,婚后感情尚未建立,经常发生争吵,感情已完全破裂。为此,经男女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特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女方xxx、男方xxx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二、婚生长女(xxx2000718日出生)随女方共同生活,次子(xxx2002528日出生)随男方共同生活。
三、男方每月向女方支付抚养费500元(支付到长女年满18周岁)。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负债务:会钱20160,欠亲戚借款95000,房屋抵押贷款150000
五、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轿车比亚迪F3一辆,经济适用房一套位于凤凰新区怡景小区88号楼409室。
六、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共有债权、财产归男方所有和共同债务由男方承担,女方不享有共同的债权、财产,也不承担任何共同债务。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经男女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离婚手续、向男女双方发予《离婚证》后生效。
女方:                          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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