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武汉市2012交通事故农村户口一次性死亡赔偿金标准
发布日期:2012-04-10 作者:
徐涛律师
湖北省统计局《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1年度湖北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6898元,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一次性死亡赔偿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的20倍”之规定,2012年度交通事故死亡职工的一次性死亡赔偿金为6898元×20年=137960元
徐涛律师
15327446830
QQ574659129
相关法律知识
»
农村小孩跟随经商的父母在城里读幼儿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按城镇标准赔偿
»
农村小孩跟经商父母在城里读幼儿园,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按城镇标准赔偿
»
农村户口的大学生在城市求学遭遇交通事故如何计算伤残、死亡赔偿金标准?
»
农村户口城镇上班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如何定
»
宜昌律师成功代理交通事故案件农村户口按照城镇标准计算伤残赔偿金,九级伤残获赔91781.
»
武汉市2012年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
2012年新疆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标准
»
湖北省2012交通事故农村户口一次性死亡赔偿金标准
»
湖北省2012交通事故城市户口一次性死亡赔偿金标准
»
武汉市2012交通事故城市户口一次性死亡赔偿金标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