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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复习方法
发布日期:2012-04-09    文章来源:互联网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2008年新增的知识,当年考了一道简答题20分,而2009年不但继续考察了简答题,而且考察了5道单项选择题。2011年在四卷都进行了考察,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正如我们在前面的分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立法、司法、执法的政治性的基本保证,从党和国家近几年针对司法的政策分析,毫无疑问,会更加强调。而落实到司法考试方面,简答题应当成为一种常态,而客观选择题再考的可能性也非常大。

  对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提示大家注意:

  第一,教材中只有短短的15页内容,却给大家贡献了近30分,其性价比可能是所有知识点当中最高的。

  第二,由于是政治性的内容,因而做题的准确率高,多选选择题一般全选的准确率最高,相信大家都有体会。正因为如此,2009年只出了5道单选题。2010年和2011年也在延续。即使是单选题,做对的可能性也远大于做错的可能性。这就是政治性题目的好处。而且,2012年的考试,出多项选择题的可能性极大,希望大家注意。

  第三,正因为是政治性的内容,因此,客观选择题题目比较容易把握,很难设计出比较有深度或者模棱两可的选项,只能是在具体知识点的记忆上下功夫。

  因此,学习时,一定要紧扣教材,一切以教材的内容为主。首先对付客观选择题,对于教材当中的记忆性的知识点比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三个统一的具体含义、四代领导集体的创新等等,一定要牢牢把握;其次,在学习时要掌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各个环节之间的逻辑关系,这样既有助于大家记忆具体的知识点,又可以帮助大家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体系进行融会贯通,提高简答题的写作能力,比如说,把握住三个至上和司法工作者的三性即政治性、人民性、法律性,以及司法判决的三个效果即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这些知识点之间的逻辑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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