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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经济法辅导之高频考点
发布日期:2012-04-05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司法考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高频考点

  1.经营者的义务

  重点是提供安全产品的义务、真实标识义务、质量保证义务、不得单方作出对消费者不利规定的义务。

  2.经营者与消费者争议的解决

  争议解决的途径;解决争议的几项特定规则(第35~39条)。

  3.惩罚性赔偿责任

  适用情形;欺诈行为的认定。

  (二)司法考试产品质量法高频考点

  4.产品责任

  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和生产者免责情形;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与时效;社会团体、社会中介机构的法律责任。

  (三)司法考试食品安全法高频考点

  5.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对象和实施监测的机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机构与作用。

  6.食品生产经营制度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的适用;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的义务;食品召回制度;相关部门或机构、社会团体等的法律责任。

  7.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机制

  三级应急预案;食品安全事故通报制度;调查处理措施。

  8.食品安全信息的公布

  应由卫生部统一公布的信息;可由省级卫生部门公布的信息。

  9.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责任

  有期限的职业限制(5年/10年);惩罚性赔偿责任(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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