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侦查讯问;刑事侦察;讯问僵局;突破对策
【写作年份】2012年
【正文】
一、项目的目的和意义
森林犯罪案件是指违反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破坏森林、林地和野生动物保护资源,触犯刑法情节严重的事件。在森林犯罪案件侦查中,侦查讯问是一种重要的侦查措施与方法。森林犯罪案件侦查讯问僵局则是森林犯罪案件侦查实践中的一种常见现象,是指侦查讯问过程中涉林犯罪嫌疑人拒绝招供、而讯问人员一时难以凭借所掌握的证据来推动案件侦查情势深入、无法结案的状态。讯问对象招供难、讯问对象权益保障难是侦查讯问实践中的两大难题;而侦查讯问僵局既是讯问对象招供难的直接表现,同时也是讯问对象权益保障难的直接诱因。
本项目以森林犯罪案件侦查讯问僵局为研究对象,分析侦查讯问僵局的产生原因,探索突破侦查讯问僵局的对策,对于丰富侦查讯问方法理论研究、充实森林公安教育中的侦查讯问教学内容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项目的主要内容
(一)检索了国内关于侦查讯问僵局的文献资料,完成了侦查讯问僵局研究综述。
自1999年以来的近20年里,公安、检察系统的许多学者、专家以侦查讯问僵局为课题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形成了一批重要侦查讯问研究的文献资料。本项目通过中国知网的期刊数据库及互联网共收集了近20年来关于侦查僵局研究的11篇文献资料(见表1),并对这批侦查讯问僵局研究的文献资料进行了对比分析。
1.侦查讯问僵局的表现形式分析
在本项目收集的11篇侦查讯问僵局研究的文献资料里,有许多学者都对讯问僵局的表现形式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观察。候国松在其论文里结合了南京秦淮区检察院所办理的一起职务犯罪案件的审讯事实,描述了侦查讯问僵局,“(犯罪嫌疑人)刘某到案后,侦查人员立即对其进行了审讯,但刘某百般抵赖,拒不交代任何问题……审讯陷入僵局当中”。陈刚与兰海华在其文章中讲述了讯问对象在侦查讯问僵局中的两种表现形式,“一是犯罪嫌疑人情绪激动, 抑制力减弱, 行为粗暴, 与侦查讯问人员公开对抗; 二是对侦查讯问人员问话反应冷淡、漫不经心, 顾左右而言他, 或者沉默寡言。”胥鸿飞在其文章中进一步列举了讯问对象在侦查讯问僵局中的三种表现,“被讯问人公开对抗、肆意顶撞、出言不逊、气焰嚣张、情绪冲动、言词激烈而强硬;被讯问人反应冷淡、迟钝、忧愁,答非所问,或者沉默不语、一言不发;固执的采取顽抗到底的态度;被讯问人抓住侦查讯问人员问话中的漏洞,主动反击。”
2.关于侦查讯问僵局概念分析
关于侦查讯问僵局确切概念时又略有不同,大致可以分为以下有两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是“讯问对象拒供而相持不下说”,这种观点认为侦查讯问僵局就是讯问对象在讯问过程中拒绝供述的一种状态。持这种观点的学者与专家有刘汉民、赖柳婵等。刘汉民教授指出侦查讯问僵局是“被审讯人员因各种原因拒绝回答问题和撒谎造成的”一种局面;方伟、赖柳婵也都认为侦查讯问僵局就是“侦查讯问过程中侦查人员与犯罪嫌疑人因利益冲突或其他相关因素而导致的犯罪嫌疑人不愿或不能如实供述而导致的相持不下的局面”。
第二种观点是“持续对立致使侦查无法继续说”,这种观点认为侦查讯问僵局就是侦查人员与讯问对象之间在经过多次讯问后,经历了持续一段时间的对立、而致使案件侦查工作无法继续的状态。郭立新教授则在其主编的《检察机关侦查实务》第三卷中阐述说“讯问僵局就是指虽经反复讯问,犯罪嫌疑人仍拒不交代,而使侦查讯问活动陷入相持不下、对立局面或者状态”。
综合上述两种观点,本项目组认为,侦查讯问僵局就是侦查讯问情势发展过程中的一种客观现象,指侦查机关在案件侦查中所遭遇的、侦查人员与讯问对象在讯问过程中持续僵持不下的状态,主要表现为讯问对象在经历多次讯问后仍拒绝供述、而侦查人员无法在没有讯问对象如实供述的情况下深入侦查或依法结案的状态。侦查讯问僵局的外在就是讯问人员与犯罪嫌疑人之间人际关系持续的紧张与对立,其实质是犯罪嫌疑人因对其犯罪行为所招致利益受损后果的恐惧而坚持拒绝供述。
3.侦查讯问僵局的成因分析
本项目在分析了相关侦查讯问僵局研究文献的基础上,根据侦查讯问僵局成因的数量不同,对相关学者的观点进行了分类。
单因素论。这种观点认为讯问对象的拒绝供述、撒谎导致了侦查讯问僵局的出现,将侦查讯问僵局的成因简单、地归结到讯问对象身上。如刘汉民教授在《突破审讯僵局的逻辑方法》文章在指出,“在审讯中,难免不出现僵局,这是由于被审讯人员因各种原因拒绝回答问题和撒谎造成的”。
两因素论。这种观点认为侦查讯问僵局的形成原因有讯问对象与侦查人员两个方面的因素,持这种观点的学者有郭立新、徐加庆、胥鸿飞等。郭立新认为,“就导致讯问僵局的原因而言,总的说来,既有讯问人的原因,也有被讯问人方面的原因”;徐加庆认为,侦查讯问僵局是“由对立双方形成的,故成因也是两方面的”。
三因素论。这种观点认为侦查讯问僵局是三个方面的因素造成的,除了讯问对象、侦查人员方面的因素外,还包括前期侦查工作的结果不理想。陈刚就侦查讯问僵局的成因进行阐述时指出,讯问人员素质低、心理压力大、讯问方式不当,讯问对象的拒供心理与反审讯伎俩,“仓促破案、证据材料不全是侦查讯问僵局的最主要原因”。
四因素论。这种观点认为引起侦查讯问僵局的因素有四个方面的因素,即讯问对象、侦查人员、讯问环境,以及讯问策略方法。如方伟在其文章讲述了他对于侦查讯问僵局成因的观点,首先是案件前期的侦查工作方面的不足;其次是犯罪嫌疑人员方面的因素,如犯罪嫌疑人的供述障碍心理;第三是侦查人员方面的因素,如侦查人员的素质能力不够等;第四是讯问方法策略方面的因素,包括使用的讯问策略方法不当等。
本项目组认为,侦查讯问僵局的出现,与该案件讯问对象、侦查人员、讯问环境、讯问方法策略等因素都有着密切的关系;任何忽视或无视侦查讯问情势中某一构成要素的观点,都是不全面的。
4.突破侦查讯问僵局的对策分析
(1)用逻辑方法突破侦查讯问僵局。广东警官学院刘汉民教授早在1999年时就撰写论文《突破审讯僵局的逻辑方法》,强调逻辑方法在侦查讯问僵局突破中的作用,刘教授认为“在遇到僵局的时候,只要讯问人员善于运用一些逻辑方法,就有可能突破僵局,从而达到审讯的目的”。
(2)先转变犯罪嫌疑人对讯问的态度再进行说服。浙江警察学院徐加庆教授在2004年先后在《中国刑事警察》、《北京人民警察学院》上发表了两篇同名的论文《讯问僵局及其化解》,以阐述其对讯问僵局突破对策的研究成果。徐教授坚持认为“所谓僵局的化解就是转变犯罪嫌疑人对讯问的态度”,“转变犯罪嫌疑人的态度和观念,说到底是一项说服工作,而说服本身就是一种艺术”。
(3)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以突破讯问僵局。江西警察学院的陈刚、兰海华认为突破讯问僵局对策的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做好犯罪嫌疑人的思想(心理)转化工作,二是营造气氛,讲究侦查讯问艺术,三是讲究侦查讯问策略。沈阳市检察官程飞针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提出了五条突破讯问僵局的对策,即“树立信心,政策攻心;调取证据,寻找突破;冷静观察,调整人员;声东击西,敲山震虎;注重细节,欲擒故纵”。广州增城检察官赖柳婵提出的对策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采取措施做好犯罪嫌疑人的思想转化工作,“消除讯问对象与讯问人员之间的隔阂,缓和双方关系”,二是通过补充侦查、狱内侦查等措施进一步收集其犯罪证据与线索,通过“出示证据,揭露和批驳讯问对象的谎言与辩解,打击讯问对象抗拒的意志”,以实现侦查讯问的目标任务。
本项目组认为,上述对策显示出国内学者对侦查讯问僵局对策的刻苦铁矿石与不懈探索;但这些对策或者过于抽象,或者过于宏观,难以起到指导基层侦查实践的效果。
表1:侦查讯问僵局研究综述所利用的文献及其来源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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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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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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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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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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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及其年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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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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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审讯僵局的逻辑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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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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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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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警察职业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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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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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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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问僵局的成因及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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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加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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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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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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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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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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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打破检察机关侦查案件的讯问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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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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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检察官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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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侦查实务-讯问对策•询问技巧•翻供翻证卷(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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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出版社,2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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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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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侦查讯问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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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刚
兰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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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公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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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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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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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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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字秘决打破预审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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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海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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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唐河县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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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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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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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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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现实语境下讯问僵局的成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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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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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警犬技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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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实战训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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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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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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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侦查中如何突破讯问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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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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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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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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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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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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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应用纳什均衡理论破解职务犯罪审讯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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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峰 周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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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检察(理论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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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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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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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刑事案件侦查讯问僵局成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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胥鸿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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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金牛区消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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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新技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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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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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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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讯问僵局的成因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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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柳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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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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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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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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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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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使用化装侦查,迂回突破审讯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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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国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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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秦淮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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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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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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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查阅国外关于侦查讯问策略的文献资料,引入了国外的非对抗性侦查讯问策略
在国外侦查讯问方法理论,依据侦查讯问过程中讯问人员与嫌疑人之间对抗程度的不同,可以将侦查讯问策略分为对抗性讯问策略与非对抗性讯问策略。
1.对抗性(confrontational)讯问策略。对抗性讯问策略是指讯问人员通过采取富含攻击性的讯问方法与手段,在侦查讯问中制造一种紧张、对抗的讯问氛围;迫使嫌疑人内心产生恐惧、并因最终随不了恐惧而向讯问人员供述的讯问策略。
对抗性讯问策略的优势。在对抗性讯问策略主导下的侦查讯问中,讯问人员经常采用大声斥责嫌疑人、提出直接控诉性问题要求嫌疑人回答;刻意制造出紧张的讯问氛围以使得嫌疑人心中产生恐惧,并最终迫使嫌疑人因承受不住恐惧而开口供述。对抗性讯问策略具有非结构性的特征。对抗性讯问策略具有明显的非结构性特征;虽然一些对抗性的讯问策略(讯问方案)也包括了几个步骤,但这些步骤却很难由不同的讯问人员去实施——或者说由不同讯问人员实施对侦查讯问情势所产生的影响会有很大的不同。
对抗性的讯问策略及其不足之处在于其增加了让嫌疑人自愿作出有罪供述的难度。现代刑事侦查诉讼制度强调嫌疑人供述的自愿性与任意性;而讯问人员与嫌疑人之间所建立的好感,是嫌疑人自愿作出有罪供述的重要前提性条件。“建立好感(和谐),是在两个人之间的一种基本感觉、或一方心中对另一方拥有兴趣的信念”;在对抗性的侦查讯问策略主导下,讯问人员所选择的直接攻击性讯问手段还会破坏讯问人员与嫌疑人在先前业已建立的信任或好感;迫使那些嫌疑人在讯问开始时就否认其涉嫌正在侦查的犯罪案件;一旦嫌疑人在讯问人员面前撒谎、欺骗讯问人员,他就会为了保护自己而在随后的侦查讯问过程中作出更多的否认。
2.非对抗性(non-confrontation)讯问策略。非对抗性讯问策略是指讯问人员在讯问中制造非对抗性的讯问氛围,并通过向嫌疑人表示同情与理解而赢得嫌疑人的信任,让嫌疑人产生供述是符合自己利益的、并自愿向讯问人员供述的讯问策略。
非对抗性策略的渊源,可以上溯到二次世界大战中德国与美国军情人员的审俘经验。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德国的军事情报人员通过侦查讯问获得了大量的有价值的情报,但他们却并没有采取那些攻击性的讯问手段去对嫌疑人逼供;相反,德国的军情人员是在他们与讯问对象之间建立一种信任的基础上,通过近似于开诚布公的讯问策略从讯问对象口中获取了有价值的情报的。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美国的军情人员也发明了同样的侦查讯问技巧,并从日军战俘的侦查讯问中获得了成功。美国的军情人员在获得日军战俘信任后,使用简单的交谈就从日军战俘口中获得了日军武器装备等大量情报。
非对抗性讯问策略具有明显的结构性特征,首先是指非对抗性讯问策略是可以分为几个不同的阶段;而且这些不同的阶段是可以随意换由不同的讯问人员去完成的,其结果对侦查讯问情势的影响几乎是一样的。其次,不同讯问阶段之间具有可转转换性,即讯问人员可以从一个明确的讯问阶段转向另一个阶段,从而将嫌疑人的心理从抵抗点转向一个他可以接受的点,并最终选择向讯问人员供述。讯问的程序,开始于讯问人员那经过设计的开场白,以使嫌疑人相信他的犯罪已经被掌握了;讯问人员的开场白,还为讯问人员提供了一个观察嫌疑人行为特征、以及嫌疑人潜在的犯罪行为模式(嫌疑人是否还涉及到其它犯罪案件)提供了机会。
3.几种常见的非对抗性讯问策略。一是雷德讯问技巧,即国内所称的“九步审讯法”。雷德讯问技巧,是由美国侦查讯问专家弗雷德.英博、约翰.雷德等人在《审讯与供述》中提出的一套较为完整的侦查讯问策略。雷德讯问技巧将成功的侦查讯问包括两个基础性过程,一是打破嫌疑人的否认和抵抗,二是提高嫌疑人供述的希望。二是内森.果敦的综合讯问策略(The Integrated Interrogation Technique)。内森.果敦的综合讯问策略由十个步骤构成:一是向嫌疑人提出强有力的有罪指控;二是打断嫌疑人针对有罪指控的否认;三是就嫌疑人的犯罪动机提供一系列的解释,以减轻嫌疑人的罪责感;四是分析嫌疑人盲目自信心理的产生原因(大多数嫌疑人之所以拒绝供述是由于其盲目自信的侥幸心理作怪,讯问人员可以试探并分析出嫌疑人侥幸心理的产生原因);五是劝说嫌疑人说出事实真相;六是为减轻嫌疑人的恐惧或畏罪心理,提供一系列解决问题的方案;七是奉承或激励嫌疑人,以促使其开口供述(讯问人员为促使嫌疑人承认有罪、并供述其人生的阴暗面,需要找出嫌疑人身上的闪光点来激励嫌疑人);八是使用一组选择性问题或诱导性问题(选择性问题或诱导性问题更容易被嫌疑人所接受、并进而开口供述);九是及时发现嫌疑人准备供述的迹象或信号(如嫌疑人在开口供述前可能会有一阵犹豫,表现为讯问中的突然沉默、认真聆听讯问人员讲话并点头赞同讯问人员观点、或向讯问人员就其供述而讨价还价等);十是锁住嫌疑人并获取其供述(在发现嫌疑人供述的迹象或信号后,讯问人员如果不能抓住这有利时机则可能会降低侦查讯问的效率;如果能够及时锁住嫌疑人并直接点题,就能够让嫌疑人开口供述)。
本项目组认为,侦查讯问既是一种侦查措施,同时也是讯问人员与嫌疑人在特定环境中的一种互动性社会行为。绝大多数在对抗性讯问策略下能够获得的嫌疑人供述;同样能够在非对抗性讯问策略下获得,而且讯问工作的效率更高。
(三)应用谈判策略理论,提出了突破森林犯罪案件侦查讯问僵局的新策略
突破森林犯罪案件侦查讯问僵局包括三个组成部分:一是诠释犯罪嫌疑人在侦查讯问中的语言与行为信息,判定讯问对象是否为有罪的犯罪嫌疑人;二是诠释犯罪嫌疑人的背景信息,发现犯罪嫌疑人在讯问中潜在的利益;三是选择恰当的讯问行为,实现侦查讯问的目标任务。
1.判定讯问对象是否为有罪的犯罪嫌疑人。在侦查讯问实践中,接受侦查讯问的讯问对象其实包括了两类人:第一类是有罪的犯罪嫌疑人,第二类是因与案件有某种关联而被侦查机关指挥涉嫌疑犯罪、实质清白无辜的无罪犯罪嫌疑人。在侦查讯问实践中,由于受信息不对称的影响,第二类人的数量可能超出第一类人的数量。因此,判定讯问对象是否为有罪的犯罪嫌疑人,是突破侦查讯问僵局的第一步。
在侦查讯问僵局形成后,讯问人员不但要对前期侦查的结果、犯罪嫌疑人在讯问中的辩解等相关信息进行诠释,以评估森林执法机关指控讯问对象涉嫌森林犯罪依据的可靠性;同时,还可以借鉴国外法庭科学访谈评估技术,对其在侦查讯问中的口头语言及行为表情等信息进行分析。讯问人员可以结合犯罪嫌疑人的异常行为,综合前期侦查中所获得的犯罪证据,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是有罪的犯罪嫌疑人。
2.应用谈判理论,突破森林犯罪案件侦查讯问僵局。根据谈判理论,侦查讯问是一种发生在侦查人员与讯问对象之间的特殊谈判活动,侦查人员与讯问对象都期望从侦查讯问中获得利益、或减少损失,但这种利益的获得是任何一方无法单独实现、因而需要参与互动性活动其中的。在谈判实践中,谈判双方选择的策略可以归结为五种,即竞争策略、妥协策略、合作策略、适应策略与回避策略。侦查讯问实践中之所以屡屡出现侦查讯问僵局,是由于讯问人员与犯罪嫌疑人在侦查讯问这场特殊的谈判中都坚持竞争策略的结果——双方都坚持持续对抗、互不让步,侦查讯问情势就出现了僵持不下的局面。侦查讯问僵局的实质,就是犯罪嫌疑人与讯问人员因利益冲突而陷入的僵持状态。
突破侦查讯问僵局,也就是让犯罪嫌疑人放弃竞争策略(对抗),转而与讯问人员合作。因此,在侦查讯问实践中,讯问人员要注意发现犯罪嫌疑人的潜在的利益,并让犯罪嫌疑人将关注的焦点从刑罚处罚转移到潜在利益上,从而帮助犯罪嫌疑人放弃竞争策略。
3.寻找涉林犯罪嫌疑人的潜在利益。在侦查讯问实践中,逃避刑罚惩罚是犯罪嫌疑人所关注的显性利益;为了获得这种逃避刑罚惩罚等利益受损,犯罪嫌疑人倾向于选择同讯问人员竞争、对抗的策略。讯问人员需要寻找犯罪嫌疑人潜在的利益,以转移犯罪嫌疑人的利益关注焦点,从而让犯罪嫌疑人放弃对抗策略,转而与讯问人员合作。
在侦查讯问实践中,犯罪嫌疑人的潜在利益主要包括以下五种:一是犯罪嫌疑人的脸面与尊严。二是犯罪嫌疑人在其所在单位、团体或组织中的评价。三是犯罪嫌疑人家人、亲友的利益。四是犯罪嫌疑人报复他人、发泄不满情绪。五是能够让犯罪嫌疑人利益损失程度减少的。
4.突破森林犯罪案件侦查讯问僵局。侦查讯问僵局不仅是犯罪嫌疑人与讯问人员在讯问中的利益对抗,同时也是讯问人员与犯罪嫌疑人在人际关系方面陷入了持续对立状态当中。突破森林犯罪案件侦查讯问僵局,首先需要缓和讯问人员与涉林犯罪嫌疑人之间抵触对立,并赢得犯罪嫌疑人对讯问人员的信任。其次,在讯问人员已经获得犯罪嫌疑人的信任后,讯问人员应当采取恰当的讯问行为,激励犯罪嫌疑人对潜在利益的关注。在寻找到犯罪嫌疑人可能感兴趣的潜在利益点后,讯问人员最好将这些潜在利益点编成一个个的侦查讯问主题。第三,在涉林犯罪嫌疑人放弃了对抗(竞争)策略,讯问人员就需要鼓励犯罪嫌疑人根据刑法关于该森林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所规定的相关内容进行供述了,包括犯罪时间、犯罪地点、犯罪过程、现场位置、现场痕迹情况、破坏森林资源的方式、被破坏森林资源的种类与特征、有无伪造森林资源管理的相关许可证件等。
三、本项目的创新之处
本项目先后共发表两篇学术论文,第一篇题目是《浅析森林犯罪案件的讯问思路》,第二篇题目为《职务犯罪侦查讯问僵局突破对策》。还有一篇论文《非对抗性讯问策略》已经向江西警察学院学报投稿。
(一)对国内近20年来关于侦查讯问僵局的研究进行了综述。本项目在研究过程中,对国内近20年来关于侦查讯问僵局的研究文献进行了检索与整理,并围绕侦查讯问僵局的概念、成因、对策进行了分析、归纳、比较;并在此基础上有所创新。在比较了侦查讯问僵局概念的两种观点后,提出了侦查讯问僵局的概念。本项目组认为,侦查讯问僵局就是侦查讯问情势发展过程中的一种客观现象,指侦查机关在案件侦查中所遭遇的、侦查人员与讯问对象在讯问过程中持续僵持不下的状态,主要表现为讯问对象在经历多次讯问后仍拒绝供述、而侦查人员无法在没有讯问对象如实供述的情况下深入侦查或依法结案的状态。
(二)对侦查讯问僵局的形成原因提出了新的观点,突破了传统的侦查讯问僵局对策的框架。在比较了侦查讯问僵局成因的观点后,对侦查讯问僵局的成因提出了新的观点。本项目组认为,侦查讯问僵局的出现,与该案件讯问对象、侦查人员、讯问环境、讯问方法策略等因素都有着密切的关系;任何忽视或无视侦查讯问情势中某一构成要素的观点,都是不全面的。侦查讯问僵局的外在就是讯问人员与犯罪嫌疑人之间人际关系持续的紧张与对立,其产生的关键原因是犯罪嫌疑人因对其犯罪行为所招致利益受损后果的恐惧而坚持拒绝供述。
(三)应用谈判策略理论来探索森林犯罪案件侦查讯问僵局的突破对策,丰富了侦查讯问学的研究方法。本项目组在检索国内外文献后,在国内率先引入了非对抗性讯问策略的概念,并借鉴与应用谈判策略理论,提出了突破森林犯罪案件侦查讯问僵局的新对策。
【作者简介】
姜南,单位为南京森林警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