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金额 |
计算方法 |
1万以下 |
50元/件 |
1万-10万 |
争议金额×2.5%-200元 |
10万-20万 |
争议金额×2%+300元 |
20万-50万 |
争议金额×1.5%+1300元 |
50万-100万 |
争议金额×1%+3800元 |
100万-200万 |
争议金额×0.9%+4800元 |
200万-500万 |
争议金额×0.8%+6800元 |
500万-1000万 |
争议金额×0.7%+11800元 |
1000万-2000万 |
争议金额×0.6%+21800元 |
2000万以上 |
争议金额×0.5%+41800元 |
一般情况 |
50-300元 |
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足20万元的 |
不另行交纳,按0.5%交纳 |
一般情况 |
100-500元 |
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 |
不另行交纳 |
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 |
按1%交纳 |
超过10万元的部分 |
按0.5%交纳 |
类型 |
收费标准 |
没有争议金额或价额的 |
500-1000元 |
有争议金额或价额的 |
按照财产案件标准交纳 |
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 |
100元 |
其他行政案件 |
50元 |
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 |
50元至500元 |
1万以下 |
50元/件 |
1万-50万 |
执行金额×1.5%-100元 |
50万-500万 |
执行金额×1%+2400元 |
500万-1000万 |
执行金额×0.5%+27400元 |
10000万以上 |
执行金额×0.1%+67400元 |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不涉及财产数额 |
30元/件 |
1000元-10万元 |
保全金额×1%+20元 |
10万89.6万 |
保全金额×0.5%+520元 |
89.6万以上 |
5000元 |
申请支付令 |
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
申请公示催告 |
100元 |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认定 仲裁协议效力 |
400元 |
申请破产 |
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 标准减半交纳、最高不超过3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