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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格认定(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2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事项编号: 0028C036
事项名称: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格认定
服务对象: 法人
办理依据: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第四条
收费标准: 本项目不收费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不包括受理、告知的时限)
办理机构: 工程建设与管理处
办公地址: 海淀区玉渊潭南路5号
乘车路线: 32,414玉渊潭南门下;21,特5,特6,802,827军事博物馆下
联系电话: 68556810、68556811、68556812
监督电话: 68556705、68556955
相关网址: www.bjwater.gov.cn
备注:

办事程序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格认定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部门我们予以办理
1、按国家规定的权限、经省级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计量认证成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机构
2、有专门从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固定职工组成
3、有固定工作场所和一定的仪器设备及相应工作能力、法人资格
(二)注意事项:无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按国家规定的权限、经省级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计量认证成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机构的文件;
2、有专门从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固定职工组成的实体材料;
3、有固定工作场所和一定的仪器设备及相应工作能力、法人资格等材料。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对审定通过的意见,制作《北京市水务局行政许可事项决定书》等有关法律文书(证件),通知申办人领取证件,并通过计算机网络等形式公示办理结果。
2、对不予批准的,必须将理由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并将申办材料退申办人。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20个工作日(不包括受理、告知期限在内)
2、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北京市水务局行政受理大厅    
2、办公地址:海淀区玉渊潭南路5号   
3、乘车路线:32,414玉渊潭南门下;21,特5,特6,802,827军事博物馆下
4、联系电话:68556810、68556811、68556812 
5、监督电话:68556705、68556955   
6、办公时间:工作日的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7、网址:www.bjwater.gov.cn

 

样表下载

水务局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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