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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静安法院立案受理黄奕诉霍思燕名誉侵权案
发布日期:2012-03-29    作者:柴建民律师
上海静安法院立案受理黄奕诉霍思燕名誉侵权案   来源:新民晚报

   “口水战”从微博打到法庭
  静安区法院上午立案受理黄奕诉霍思燕名誉侵权案
  去年下半年,演艺圈两名女明星在微博上展开的“口水战”引起众多网民围观,并引起对双方感情纠纷的种种传言。今天(29日)上午,记者从静安区法院获悉,黄奕向静安区法院提交诉状,状告霍思燕名誉侵权。据悉,静安区法院已立案,但霍思燕方对此提出管辖异议的申请。
  黄奕的起诉状中称,她和霍思燕均为影视演员,但双方很少接触。让她想不到的是,霍思燕连续3天在新浪微博上发表了3篇微博,用暗示影射的方式贬损自己。特别是2011年10月18日的微博还直接给出了“@黄奕”的指向,对自己进行人身攻击和贬损,各大知名媒体均以“霍思燕黄奕骂战”等类似标题开专题,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事发后,黄奕表示自己曾委托律师发函给霍思燕,要求霍思燕删除相关微博,向自己赔礼道歉。但是霍思燕对外称未收到律师函并拒绝了自己的要求。为此,黄奕状告到法院,要求霍思燕停止对自己名誉权的侵害,将留存于霍思燕新浪微博的3篇对自己不利的微博内容删除;向自己赔礼道歉,道歉内容在新浪微博刊载;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宋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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