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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河南省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标准
发布日期:2012-03-28    作者:110网律师
2012年河南省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标准:
河南保城律师事务所;乐刚律师整理
据《2011年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2年河南省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标准:

   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8194.80/年。
  
   二、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12336.47/年。
  
   三、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6604.03/年。
  
   四、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4319.95/年。
  
   五、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为30303/年。
  
   河南省2012年各级伤残城市和农村赔偿数额标准如下:
  
   一级
  
   城市标准363896
  
   农村标准132080.6
  
   二级
  
   城市标准327506.4
  
   农村标准118872.54
  
   三级
  
   城市标准291116.8
  
   农村标准105664.48
  
   四级
  
   城市标准254727.2
  
   农村标准92456.42
  
   五级
  
   城市标准218337.6
  
   农村标准79248.36
  
   六级
  
   城市标准181948
  
   农村标准66040.3
  
   七级
  
   城市标准145558.4
  
   农村标准52832.24
  
   八级
  
   城市标准109168.8
  
   农村标准39624.18
  
   九级
  
   城市标准72779.2
  
   农村标准26416.12
  
   十级
  
   城市标准36389.6
  
   农村标准132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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