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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拍卖企业拍卖文物标的审核(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2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事项编号: 0033C006
事项名称: 文物拍卖企业拍卖文物标的审核
服务对象: 法人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6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八条第二款(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收费标准: 本项目不收费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 文物市场管理处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府学胡同36 邮编:100007
乘车路线: 104,108,201,850北兵马司下;113,115,118,734宽街下
联系电话: 64032017
监督电话: 64001627
相关网址: //www.bjww.gov.cn
备注:

办事程序

文物拍卖企业拍卖文物标的审核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申请文物拍卖企业拍卖文物标的审核应具备下列条件:

经国家局批准并取得《文物拍卖许可证》的拍卖企业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拍卖许可证的批复文件或者文物拍卖许可证的复印件;
2、申请或请示性报批文件,来文请示中应包括拍品类别、预展时间、拍卖时间、上拍件数、拍卖地点等;
3、填报《北京市文物拍卖标的申报表》和文物拍卖标的清册(各一式二份),境外文物拍卖标的申请时需附《临时进境文物登记表》(复印件);
4、“大拍”需另附拍品照片资料一套。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审定通过的,市文物局以批复性文件告知送达申办人(个别不能确定是否可以拍卖的,报国家文物局审核。)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20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北京市文物局文物市场管理处

2、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府学胡同36号

3、乘车路线:104,108,113,115,118,201,734,850 宽街下
4、联系电话:64032017 
5、监督电话:64001627
6、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
7、网址://www.bjww.gov.cn

样表下载

北京市文物拍卖标的鉴定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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