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6、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8、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9、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10、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11、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12、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13、具有国防科工委颁发的民爆器材生产企业凭照、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书面申请及正式申请表
2、保证必备条件实施的资金、设备设施及其它相关证明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如果认为需要组织专家对申请企业进行现场考核的,按照书面告知的内容配合现场考核工作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将决定准予许可的,制作有关文书,通知申办人领取。
2、对决定不予许可的,必须将理由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力投诉渠道书面告知申办人,并将申请材料退申办人。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45个工作日(需要组织专家对申请企业进行现场考核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现场审查考核时间另行计算)
2、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北京市工业促进局 北京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2、办公地址:北京市工体北路6号
3、乘车路线:113、406、416、115、701、758、834等
4、咨询电话:010-85235626/5627
5、监督电话:010-85235626/5627
6、办公时间: 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
7、网址://www.bjid.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