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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提醒:买二手房别被“免税”忽悠了
发布日期:2012-03-23    作者:徐涛律师
买二手房别被“免税”忽悠了
近日,市消保委接到消费者投诉,反映有个别不法房产中介在提供居间服务时,谎称买卖二手房可“免税”,从而忽悠消费者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购买二手房时在税费问题上要多留个心眼。
市消保委通过调查了解到,不法房产中介向消费者谎称 “免税”、“免费”,为的是利用消费者不熟悉相关税费规定的弱点,浑水摸鱼,通过制造“低房价”的“烟幕”来拉生意。消费者购买二手房时应选择证照齐全、口碑较好的房产中介公司。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税费承担事项。消费者最好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要求房产中介公司列出相关税费的明细表,同时明确相关承担人及具体支付方式,将其作为合同附件。此外,消费者委托房产中介公司办理交易手续时,要留存盖有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支付相关费用也要取得盖了章的有效凭证。一旦产生消费纠纷,可依据这些有效凭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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