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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下,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发布日期:2012-03-19    作者:110网律师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的;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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