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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合同范本
发布日期:2012-03-18    作者:杜凯律师

股权质押合同范本
------杜凯律师
出质人(以下简称甲方):刘某某
  质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质押股份:指刘某某持有的C公司之25%的股份;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 年 字第 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C公司之25%的股份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 ,贷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质押合同标的
1 、质押标的为甲方在C公司之25%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 、质押股权金额为 元整。
3 、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打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账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10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C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 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五条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六条 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 、甲方不按本质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2 、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第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贷款本息。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C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或者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 本合同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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