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女工怀孕期间合同期满 单位不应终止劳动合同
发布日期:2012-03-15 作者:
王振兴律师
。《劳动合同法》第42条就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第45条还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4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相关法律知识
»
劳动合同期满后终止,用人单位还要支付经济补偿吗?
»
农民轮换工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发给“生活补助费”还是“经济补偿金”?
»
合同期将满时女工怀孕了,不能终止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期满后终止,用人单位还要支付经济补偿吗
»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适用于怀孕妇女吗
»
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在其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劳动期满,单位完全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
特殊情形下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也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期满后终止,用人单位还要支付经济补偿吗?
»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适用于怀孕妇女吗?
»
葛磊律师解读“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在工作期间不准怀孕的条款有效吗?”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