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对台湾地区有关婚姻家庭民事判决的认可
发布日期:2012-03-14    作者:张敬辉律师
对台湾地区有关婚姻家庭民事判决的认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对台湾地区有关婚姻家庭方面的民事判决,当事人可以向大陆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认可。所谓台湾地区有关婚姻家庭方面的民事判决,是指婚姻家庭案件当事人一方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被执行财产的所在地涉及大陆地区的民事判决。
  人民法院审查申请后,对于台湾地区有关法院的民事判决......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