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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正当防卫
发布日期:2012-03-14    作者:张敬辉律师
特殊正当防卫
特殊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所采取的没有限度的防卫。其也被称之为无限防卫、无过当防卫和特别防卫。
  认定特殊正当防卫,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作为正当防卫的一种类型,特殊正当防卫也必须符合正当防卫的基本条件,即必须有不法侵害存在且正在进行、防卫人主观上具有防卫意图、防卫行为针对的是不法侵害者本人。
  如果不符合这些基本条件,就不可能成立特殊正当防卫。
  2?特殊正当防卫的特殊之处有二:一是起因条件的范围较一般正当防卫小得多;二是没有限度条件,即使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也不存在防卫过当而负刑事责任的问题。
  3?特殊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是实际存在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这里有三个限制:其一,限于暴力犯罪,违法行为和非暴力犯罪都被排斥在特殊正当防卫的起因之外;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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