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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某某涉嫌走私罪取保候审成功
发布日期:2012-03-13    作者:110网律师
涉嫌走私罪 
案情简介:

麦某某,男, 38 岁, 某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某实业有限公司及其总经理麦某某在明知泰国某某电子公司在中国境内没有合

法的进出口经营权,走私进口物品,仍以购整机散件的名义,购买其走私的计

算机、摄像机在境内销售,获利数百万元。

律师办案经过:

依法申办"取保候审"手续。提出如下辩护意见:

其行为已构成犯罪。

案发后,能如实交待罪行,退回全部赃款,有明显的“立功”表现,请予从轻

判处。

结果: 

xxx 实业有限公司犯走私罪,判处罚金人民币 50 万元。

麦某某犯走私罪,免予刑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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