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出生公证书(二
发布日期:2012-03-13 作者:
柴建民律师
出生公证书(二)
()ΧΧ字第ΧΧ号
根据ΧΧ省ΧΧ市(县)ΧΧ户籍管理机关ΧΧ年Χ月Χ日档案记载(或ΧΧ单位公务人员档案记载或知情人ΧΧ提供的材料),兹证明ΧΧΧ,男(或女)于Χ年Χ月Χ日在ΧΧ省ΧΧ市出生。ΧΧ的父亲是ΧΧΧ,ΧΧΧ的母亲是ΧΧΧ。
ΧΧΧ于ΧΧ年Χ月Χ日被收养。养父是ΧΧΧ,养母是ΧΧΧ。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的编号是ΧΧΧΧΧΧ。
中华人民共和国ΧΧ省ΧΧ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ΧΧ年Χ月Χ日
注:本证明适用于当事人系被人收养的情况。
相关法律知识
»
出生公证书(4)
»
出生公证书(3)
»
出生公证书(2)
»
出生公证书(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样本标准遗嘱公证书
»
合同公证书
»
专业职务公证书
»
家庭经济状况公证书
»
出生公证书(三)
»
国籍公证书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