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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不签合同被终止劳动关系单位应提供哪些书面证据
发布日期:2012-03-08 作者:
王振兴律师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5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根据以上规定,用人单位针对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唯一的办法就是终止与他们的劳动关系,否则,不但有可能引起双倍工资风险,而且还会受到《社会保险法》所规定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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