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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的分割方法
发布日期:2012-03-07    作者:袁朝阳律师
 离婚时,如果夫妻双方都同意将基金以货币形式赎回,则双方可以直接分割赎回后的资金。如果双方均不同意在离婚时赎回的,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五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实践中的具体操作可以参照股票分割的方式对夫妻双方共有的基金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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