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号: | 0044C003 |
事项名称: | 利用森林资源开发旅游项目批准 |
服务对象: | 个人及法人 |
办理依据: |
1、《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1999年9月16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2、《森林公园管理办法》(1994年林业部令3号) |
收费标准: | 本项目不收费 |
办理时限: | 15个工作日 |
办理机构: |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公园林场风景区处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19号716房间 |
乘车路线: | 302、367、387、104、725、300、801、特8、825、702、735中国科技馆下车 |
联系电话: | 62056593 |
监督电话: | 82362270 |
相关网址: | www.bjyl.gov.cn |
备注: |
办事程序
利用森林资源开发旅游项目批准 |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二、申请 (二)注意事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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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依据
1 | 《森林公园管理办法》 |
2 | 《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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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森林资源开发旅游项目申请表样表
利用森资源开发旅游项目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