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号: | 0030B011 |
事项名称: | 认定农机鉴定机构承担省级鉴定任务的能力及可鉴定产品范围的认定 |
服务对象: | 法人 |
办理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
收费标准: | 本项目不收费 |
办理时限: | 28个工作日 |
办理机构: | 北京市农业局 |
办公地址: | 西城区裕民中路6号 |
乘车路线: | 300路、302路、367路、801路、702路、运通101路、运通104路,科技馆下车 |
联系电话: | 82031942 |
监督电话: | |
相关网址: | //www.bjny.gov.cn/ |
备注: |
办事程序
认定农机鉴定机构承担省级鉴定任务的能力及可鉴定产品范围的认定 |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二、申请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四、办理结果 五、便民提示 |
办事依据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 |
样表下载
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鉴定能力认定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