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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行新股的认股书应当载明哪些内容?
发布日期:2012-02-26    作者:110网律师
1、公司名称、住所及法定代表人姓名;
2
、本次发行新股的种类、数额、每股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3
、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
4
、本次发行新股的起止日期;
5
、认股人的权利、义务;
6
、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号及日期。
   
新股认股书由认股人填写,并签名、盖章后合同即告成立。根据合同规定,认股人有义务如数缴纳股款,并享有股权。如果新股发行公司在发行期限届满后仍未募足所发行的股份,认股人有权终止合同,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新股发行公司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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