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召开后,市司法局于2011年12月29日至31日,连续召开党组会议、局机关全体干部会议、局属单位及各法律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会议,传达学习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认真学习市委刘书记、市政府杨市长讲话精神,及时将会议精神传达到全系统每一名干警及法律服务工作者,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服务发展、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对照全市经济工作会议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总结了去年司法行政工作,分析了存在的问题,研究了贯彻落实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做好今年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2012年,司法行政系统将以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全力为工业化、城镇化和“幸福莱芜”建设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在服务大发展中实现法律服务业的更好更快发展。一是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为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提供服务。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执业律师,充实和调整政府法律顾问团,在发挥好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建议的同时,围绕大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园区建设,做好重大合同审查、重大经济项目签约谈判、依法协助处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等工作,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和经济大发展的“法律卫士”。二是组建大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城市建设等法律服务团,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按照高起点定位、专业化分工、高标准工作的要求,组织骨干律师,新组建大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城市建设、企业上市等方面的法律服务团,全程跟踪,全方位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建立专项法律服务定点定向工作制度,为工业园区建设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做到哪里有大项目,哪里就有法律服务团;哪个大项目需要法律服务,就有相应的法律服务团跟上服务,促进招商引资和大项目建设顺利推进。三是为“幸福莱芜”建设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幸福莱芜”的要求,大力实施城乡一体的“法律惠民”工程,依托市、区法律援助中心和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公益法律服务中心)、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法律惠民室),整合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12348”法律服务专线等法律服务资源,形成城乡一体的“法律惠民”体系。
第二,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营造有利于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一是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全市跨越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按照“六五”普法和“四五”依法治市规划要求,不断加强普法载体建设,组织实施普法下乡“十百千万工程”(10个法制文艺节目、电影进乡村、学校,200余名法律顾问进乡村、社区,3000余名村“两委”干部进法律课堂,10000余名法律志愿者进村入户宣讲法律),进一步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行业依法治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二是强化人民调解职能,为全市跨越发展营造安定和谐社会环境。不断强化落实人民调解工作十项机制,积极构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整合司法行政多支队伍、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因素合力化解矛盾纠纷的人民调解工作新格局。深入开展“大排查、大调解”活动,紧紧围绕大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城市建设,组织基层司法行政干警、各级调解组织和广大调解员,加大排查化解工作力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力争纠纷调处成功率达到95%以上。三是加强特殊人群教育管理,最大限度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进一步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落实好各项优惠政策,建立过渡性安置基地,积极引导、扶持刑释解教人员解决生活出路问题,预防和避免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稳妥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健全完善接收、管理、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各个环节的制度,规范执法标准、执法程序、执法行为,丰富监管手段和教育内容,确保矫正质量和效果。四是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服务大发展、“幸福莱芜”建设做好基层基础工作。严格对照司法部提出的“五化”标准,认真落实省、市加强司法所规范建设的意见要求,扎实开展新一轮司法所规范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所工作职能,服务和保障经济大发展、“幸福莱芜”建设。
第三,积极投身招商引资工作,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力争在引进大项目、好项目上实现新突破。严格按照全市“招商引资攻坚年”的要求,在司法行政系统迅速掀起招商引资新热潮,坚决完成市委、市政府分配的招商引资任务。成立局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指导全系统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确定一名领导成员专下来,专门从事招商引资工作。组织精干力量,组建招商小组,走出去找项目,密切跟踪项目转移动向,及时搜集企业投资信息。强化招商引资措施,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制,加大考核奖惩力度,鼓励支持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积极联系招商引资线索,在全系统形成全员抓招商的浓厚氛围。积极引进大项目,采取多种措施,力争引进上亿元的大项目,为全市大项目建设贡献力量。
第四,以“作风能力建设年”活动为载体,认真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转作风、提效率、优环境、保增长、促发展”活动。抓住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这两个队伍建设的关键问题,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作风能力建设年”活动。一是扎实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通过组织开展一系列教育活动,进一步坚定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和发展意识,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努力提高学习力、创新力、执行力,形成提速增效、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二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迅速融入到全市“转作风、提效率、优环境、保增长、促发展”活动热潮中。紧紧抓住“转作风、提效率、优环境”这条主线,坚持“高境界、高标准、高起点、大作为”的总要求,切实强化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的发展意识、机遇意识、危机意识,在全系统上下形成“讲大局、树正气,讲奉献、重实干”的良好风气。大力弘扬“5+2”、“白+黑”、“晴+雨”的精神,推行“一线工作法”,使每一名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人员扑下身子,围绕服务大发展、“幸福莱芜”建设,一个环节一个环节、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去研究、去落实,努力形成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深入实际、狠抓落实、雷厉风行、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营造“干事创业、科学跨越”的浓厚氛围。三是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服务能力、履职能力和勤政廉洁能力。大力加强教育培训工作, 通过举办培训班、理论研讨、案卷评查、集中检查、业务考试、技能比赛等方式,着重加强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职业能力建设,促进队伍整体素质实现新提升,不断提高服务大招商、大项目、大发展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