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关于合同诉讼二审的相关程序
发布日期:2012-02-11    作者:陈国平律师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认为不需要开庭的,也可以径行判决或裁定。如开庭,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视撤销。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二审人民法院可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1)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3)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查明事实后改判;(4)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
二审人民法院所作改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裁定、为终审判决、裁定,从即日起即产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自动执行。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