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官员解读《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水利部官员解读《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从2009年1月1日起,由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水利部联合印发的《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将正式执行,这也标志着我国水资源管理有偿使用制度进一步得到完善,成为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的重要保障制度。12月30日,水利部水资源司司长高而坤做客新华网,全面解读《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水资源短缺是我国基本国情 水资源使用粗放
主持人:高司长,请问我们国家的水情状况如何?
高而坤:水短缺是我国的一个基本国情,在相当长时间里不可能改变这个国情。因为我国总的水资源量少、人口多,所以人均占有量只有世界的四分之一。基于这个基本国情,我们国家的水资源管理就要有严格的制度。1988年水法制定了这样一个管理制度,2002年水法修订时又进一步强化了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制度,而这次《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颁布就是在落实水法的规定。
主持人:现在水资源使用状况如何?存在哪些问题?
高而坤:水资源使用总的来说还是粗放的,就是万元工业增加值以及万元GDP用水量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所以我们必须要集约节约用水。
提高全民水资源意识 扩大水资源费缴费范围
主持人:这个办法制定以后会带来哪些影响?
高而坤:首先要提高全民的水资源意识。我国是一个水资源短缺的国家,长期以来难以解决,要通过对水资源的管理,促进节约用水,通过对水资源费的征收,来提高全民的节约用水意识。
主持人:《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征收范围包括哪些?
高而坤:水资源费从1988年水法颁布实施就开始征收,但是当时有一部分没有纳入到政策范围来,国务院当时出台了一个规定,一部分中央直属水电企业没有征收水资源费,农民用水没有收水资源费。这次出台的《办法》规定,除了水法以及国务院460号条令里规定的不收水资源费以外的,其他都要交水资源费。
水资源费的征收标准由中央和地方共同制定 根据用水量确定缴纳数额
主持人: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如何制定?缴纳数额如何确定?
高而坤:国务院460号令规定,水资源费的征收标准由两个部分来制定:一是中央直属的以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水利工程的水资源费,它是由中央制定的,也就是由物价管理部门、工商财政部门、水利部门来共同制定。除这部分以外,其他水资源费都是由地方人民政府来制定的。水资源费一旦制定以后,根据用水量来确定缴纳数额。但是水电厂的用水量很大,因为它是靠水能来发电,所以它的水资源费是根据发电量来计算,与其他情况有一定的差别。
水资源费开征以来全国总体情况较好
主持人:水资源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府非税收入,目前已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面开征。《办法》出台前,在具体征收、使用以及监管方面都存在哪些问题?
高而坤:应该说水资源费开征以来,总的情况是比较好的。各个地方普遍加大了水资源费征收力度,提高了征收标准,把征收的水资源费用于节约、保护和管理,也有一些用于水资源的合理开发。但也有少部分地区,水资源费征收的随意性比较大,比如为了吸引外资或者招商引资,就减免水资源费。第二种情况,水资源费征收以后,出现了其他资金短缺的情况,有的地方就把应该用于节约、保护和管理的水资源费用于其他方面,比如人头费、行政开支等。第三种情况,在征收过程当中,还是有一些应该缴纳水资源费的单位对这个问题认识不足,没有自觉缴纳水资源费的意识,所以偷缴、少缴甚至不缴资源费的现象也是有的。
地方征收水资源费后按比例上缴中央 实行收支两条线
主持人:《办法》主要从哪几个方面对水资源费征收使用进行了规范?
高而坤:首先,因为水资源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各个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不一样,老百姓的承受能力也不一样,水资源的稀缺情况不一样,人们对水的认识也是不一样的,所以各个地方制定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差异是很大的。这次出台的办法就规定了,中央直属水利工程和跨省自治区的水利工程要由中央直接制定,同时地方制定的标准还要报到国家相关部委备案,主要是协调各个地方征收水资源费的标准。
第二种规范,要求各地全额征收,按照一定的比例上缴中央。因为水资源归国家所有,同时在国家层面上也要体现利用水资源费来对水资源进行节约、保护、管理工作,所以要有一定比例交到中央。
第三种规范,对它的使用、管理进行规范,要实行收支两条线,同时水资源费的使用要纳入财政预算。这些都是对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的规范。
主持人:水资源费作为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的专项资金,除了要遵守国家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外,如何体现专项经费的特点?
高而坤:国务院460号令已经明确规定,水资源费主要用于节约、保护和管理,也可以用于合理开发。索要水资源费的主要用途是用于节约、保护和管理,这是很重要的方面。如果水资源费不能用于节约、保护和管理,那就失去了它征收的本来意义。
对城市居民生活和工业用水一定要征水资源费
主持人:水资源费的征收对老百姓生活来说有什么样的影响?水价会上涨多少?水资源费的征收对农业用水、工业用水、城市供水价格将产生什么影响?
高而坤:其实农业用水也应该纳入征收范围的,但是目前是否征收由各个地方政府决定,也就是根据各地农民的承受能力以及当地政府对农民支持程度情况来决定是不是征收,因此有些地方征收了,有些地方没征收。但是对城市居民生活和工业用水一定要开征水资源费。水资源费是调整水资源配置的一个手段,有些地方地下水超采非常严重,国家就有规定在这些地区,特别是在城市公共管网能够覆盖的地区,征收水资源费应该要超过当地的自来水费标准,使得这些单位要减少对地下水的开发,防止地质灾害的发生,也起到水资源调节的作用。
南水北调涉及省市区可不向中央缴纳水资源费
主持人:关于南水北调这个区域的水资源费如何征收?
高而坤:南水北调水资源费按照正常来征收,同时国家出台一个政策,涉及到南水北调的省区,原则上在南水北调集合资金的过程中就不向中央缴纳水资源费了。
我国水污染状况不容乐观 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严重
主持人:您对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有什么建议?
高而坤:首先,我国水资源短缺,要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通过节约型社会建设来促进水资源的高效利用、可持续利用。第二,水资源过度开发、污染严重的现象也是存在的,所以我们应该采取措施对水资源进行有效保护。水资源过度开发可能引起水源枯竭,就要减少水资源的开发,甚至要把占用的生态用水退回去。对于水资源遭到破坏的,我们要防止污染,保护水资源。水利部门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有效防止水的污染。对于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的,就要采取工程项目,比如建设水库,增加调试功能,提高供水能力等。还要进行必要的跨区域调水,调节分布不匀的问题。水利工作就是要保证经济社会的用水需求。
主持人:前不久在广州发生塌陷现象,我们国家地下水使用状况如何?
高而坤:我们对地下水的使用状况是不容乐观的。广州发生塌陷还没有华北地区严重,应该说华北地区超采地下水是非常严重的,少数地区甚至有地下水源枯竭状况。像这种情况是达不到可持续利用要求的。同时,也会引起地质灾害,生态退化,所以地下水保护一定要采取严格措施。水利部门已经制定了地下水保护行动,也就是说要通过南水北调来减少对地下水的开发,使地下水逐步恢复。
主持人:现在我们国家水污染状况严重吗?
高而坤:水污染状况还是严重的,尽管我们尽了很大努力,但从总体来看,污染防治跟不上污染的速度,所以污染还是令人担忧的。
我国淡水资源分布不均 要调度水资源
主持人:咱们国家现在淡水资源情况如何?
高而坤:我们国家整个淡水资源主要问题是分布不均,主要表现在:一是时空分布不均。时间上,一年当中,雨季降雨量很多,但主要集中在三个月,甚至少数地区集中在一个月。第二是地区分布不均,比如从2000年以来,华北地区主要是干旱缺水,特别是北京地区。还有就是空间分布不均。南方偏多,北方偏少,这样就要求我们要调试水资源,调度水资源,解决时空分布不均的问题。
来源: 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