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民法》模拟试题
一、单选题
1.A县人民政府为建宾馆,向该县B银行贷款500万元,届期未能偿还,B银行以A县人民政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所涉及的法律关系( ) A. 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 B. 应属政府行政行为 C. 是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的纵向经济关系 D. 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应由民法调整
2.王某和张某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同时履行,王某在自己还没有履行的情况下,请求张某履行,张某予以拒绝,这时张某所行使的权利是( ) A.请求权 B.绝对权 C.形成权 D.抗辩权
3.杨某因工厂事故而死,该死亡在民法上是( ) A.民事法律行为 B.民事法律事实 C.生活事实 D.偶发事实
二、多选题
1.在行为人行使的权利中,属于形成权的是:( ) A.对越权代理的追认权 B.债权人对债务人行使的催告权 C.受遗赠人于知道受赠的期限内做出接受遗赠表示的权利 D.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行使的解除权
第二章 公民
一、单选题
1、 认定公民的出生时间,其证明依据的效力顺序为:( ) A. 其他相关证明、医院证明、户籍证明 B. 户籍证明、医院证明、其他相关证明 C. 医院证明、其他相关证明、户籍证明 D. 医院证明、户籍证明、其他相关证明
2.甲户籍在合肥,单位派其常驻深圳工作,3年后辞职到上海发展,并在上海买房居住一年半,现因患病在北京治疗15个月,其住所应当是( ) A. 合肥 B.深圳 C. 上海 D.北京
3.甲于1995年2月失踪,其妻于2000年6月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甲死亡,法院发出公告一年后,于2001年8月判决宣告甲死亡。甲的死亡时间是( ) A.1995年2月 B.2000年6月 C.2001年6月 D.2001年8月
4.甲下落不明满6年其妻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其父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民法院应当( ) A. 先宣告失踪,再宣告死亡 B. 只按其父的申请宣告失踪 C. 只按其妻的申请宣告死亡 D. 让其妻和其父商量,如协商不成驳回申请
5.张某失踪5年,经其妻周某的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张某死亡,此后,周某与王某结婚。1年后,张某回家并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恢复与周某的婚姻关系,并判定周某与王某的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应当( ) A. 恢复张某与周某的婚姻关系,并判定周某与王某的婚姻无效 B. 判定周某与王某的婚姻无效 C. 判定周某与王某的婚姻有效,驳回张某关于与周某恢复婚姻关系的请求 D. 撤销周某与王某的婚姻
6.在合伙经营过程中增加合伙人,书面协议有约定的按照协议办理;书面协议未约定的,须经:( ) A.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合伙人同意 B.出资比例80%以上的合伙人同意 C.全体合伙人同意 D.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同意
7.甲乙二人合伙经营一辆长途汽车,由二人轮流驾驶经营。在乙驾驶经营期间,因疏忽大意,将一行人撞伤,则( ) A、应由乙对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B、应由甲乙二人个各自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C、应由乙负主要责任,甲负次要责任 D、应由甲乙二人对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8.王某在意外事故中下落不明,依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计算宣告死亡的期间应当自() A、意外事故发生之日 B、确认王某失踪之日 C、向法院申请之日 D、意外事故发生之次日
二、多选题 1.根据《民法通则》,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 ) A.不用同意,该未成年人即可进行某项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B.可以同意该未成年人进行某项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C.不可以同意该未成年人进行某项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D.不可以概括地同意该未成年人进行任何种类的民事活动
2.农民赵某因生活所迫,于1991年出外谋生,家中留下妻子张某与女儿赵红。赵某一走就是6年,杳无音信,生死未卜。1996年,张某向法院申请判决宣告赵某死亡。之后不久,赵红患重病,张某无钱医治,恰逢同村人王某相助,才使孩子转危为安。张某本人亦有病,为不使孩子受苦,将女儿交给王某收养,双方办理了合法手续。1997,张某与同村钱某结婚,不久钱某也死亡。1998年,赵某返回村中,请求法院撤销其死亡宣告,与张某自行恢复原婚姻关系,并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要求解除收养关系,要回自己的女儿。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赵某不能与张某自行恢复婚姻关系,如愿意重新结合,必须重新办理结婚手续 B.赵某可以与张某自行恢复婚姻关系 C、收养关系不能因赵某的单方要求而解除,除非经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同意 D.收养关系应当自赵某的单方请求时解除
3.甲在一次森林大火中失踪达8年之久,其妻决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甲死亡,以便自己再婚。死亡宣告生效后,就在其妻准备结婚登记时,甲重新出现。下列哪些叙述符合法律的规定:( ) A.甲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死亡宣告 B.甲的父母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死亡宣告,而甲的妻子不同意,人民法院不可以撤销死亡宣告 C. 甲的父母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死亡宣告,而甲的妻子不同意,人民法院可以撤销死亡宣告 D.甲的死亡宣告被依法撤销后,如甲的妻子尚未办理结婚登记,则甲与其妻的婚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
4.韩某9岁,其从事的民事活动中,做法不能得到法律确认的是( ) A. 韩某继承其父商品房一套,价值100万元 B. 韩某将继承其父的房屋赠与希望小学 C. 韩某摸福利彩票获一等奖5万元 D. 韩某获书法比赛一等奖,奖金5000元,韩某宣布放弃
第一章 民法概述参考答案:一、单选题
1.答案:D 解题要点:政府向银行贷款属于借贷合同法律关系,在这种法律关系中,政府机关与银行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因此该法律关系应当由民法调整。
2.答案:D 解题要点:张某行使的权利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属于抗辩权的一种。
3.答案:B 解题要点:民事法律事实分为行为和事件两类。其中行为又可以分为事实行为和民事行为。其中的民事行为又可以分为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和无效的民事行为。而事件主要有人的出生与死亡、诉讼时效、自然灾害等。杨某的死亡属于民事法律事实中的事件。生活事实、偶发事实不是民法上具有法律含义的概念,故不当选。
二、多选题
1.答案:A C D 解题要点:掌握形成权的两个构成条件:1.单方行使;
2.使得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选项B没有使得民事法律关系变化,故不属于形成权。
第二章 公民
一、单选题 1.答案:B 解题要点:《民通意见》第1条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时开始。出生的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没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没有医院证明的,参照其他有关证明认定。因此正确答案为B.
2.答案:解题要点:《民通意见》第9条规定: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根据这条规定,在北京治疗15个月不能作为经常居住地。
3.答案:D 解题要点:《民通意见》第36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判决宣告之日为其死亡的日期。判决书除发给申请人外,还应当在被宣告死亡的人住所地和人民法院所在地公告。本题中甲与2001年8月判决宣告死亡,所以其死亡日期也应当是2001年8月。
4.答案:C 解题要点:《民通意见》第25条规定,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有顺序,其顺序为:第一顺序:配偶;第二顺序:父母、子女;第三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第四顺序: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本题中第一顺序的配偶要求宣告死亡,故应当宣告死亡。但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撤销死亡宣告不受上列顺序限制。
5.答案:C 解题要点:《民通意见》第37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根据这条规定,宣告死亡后周某与张某的婚姻关系已经消灭。因此周某与王某的婚姻为有效婚姻。故当张某回来后,无权要求恢复婚姻关系。即使周某与后配偶离婚或者后配偶死亡,周某与张某的婚姻关系要恢复,也必须办理复婚手续。
6.答案:C 解题要点:《民通意见》第51条规定:在合伙经营过程中增加合伙人,书面协议有约定的,按照协议处理;书面协议未约定的,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应当认定入伙无效。解题要点:《民通意见》第47条规定: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未规定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但是对造成合伙经营亏损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相应的多承担责任。因此本题中应当由甲乙两人共同对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在承担了连带责任后,再按照协议约定的比例确定内部的承担比例。而且本题的乙有过错,因此应当按照过错程度,确定由其多承担一些责任。
8.答案:A 解题要点:《民法通则》第23条第1款第二项规定,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可以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而《民通意见》第28条特别规定了“民法通则第20条第1款、第23条第1款第一项中的下落不明的起算时间,从公民音讯消失之次日起算。”
二、多选题
1.答案:ABD 解题要点:限制行为能力人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无须得到法定代理人同意;限制行为能力人进行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民事活动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但法定代理人如果概括同意该未成年人进行任何种类的民事活动就等于使得该未成年人获得了完全行为能力,从而放弃了自己的法定职责,故不被法律允许。
2.答案:A C 解题要点:关于死亡宣告撤销后婚姻关系的内容,可以参见《民通意见》第37条的规定,前面已有阐述。关于死亡宣告撤销后收养关系的内容,《民通意见》第38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被宣告死亡的人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仅以未经本人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的,一般不应准许,但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同意的除外。因此本题中的收养关系不能因为赵某的单方要求而解除。
3.答案:A C D 解题要点:《民通意见》第37条规定的另一种出题思路。4.答案:B、D 解题要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可以从事事实行为以外,只能从事纯获益的民事法律行为。而放弃奖金、赠与房屋等行为都是民事行为,而且不是纯获益的行为,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实施。
第三章 法人
第六章 诉讼时效和期间
一、单选题 1.1981年1月1日晚张某被人袭击打成重伤。经过长时间的访查,于1999年6月30日张某掌握确凿的证据证明将其打伤的人是李某。这时张某要得到法律保护,应当在( )前向李某提出赔偿请求: A、1982年1月1日 B、2000年6月30日 C、2001年1月1日 D、2001年6月30日
二、多选题 1.下列各项中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是: ( ) A.发生不可抗力 B.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C.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请求 D.向债务人提出请求
2.因下列哪些民事纠纷引发的争议,其诉讼时效为1年: ( )
A、拖欠房屋租金; B、寄存物被毁损; C、没有经过声明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 D、拖欠承揽劳务费用;
4.王某骑自行车被一违章车辆撞倒,王某当时未感到损伤,只是自行车被撞坏,通过协商,司机赔偿了自行车费300元。但两年后王某感到经常头晕,经过医院检查确诊为中度脑震荡,原因就是上次的撞车事件。王某为此花了3000元治疗费。王某出院后要求当时的司机赔偿,司机不同意,于是王某起诉至法院。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原告两年后才向法院起诉,诉讼时效已过; B.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从伤势确诊时开始计算,因此诉讼时效未过 C.原告向法院起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D.该案的诉讼时效应当从撞车之时开始计算。
第六章 诉讼时效和期间参考答案:
一、单选题
1.答案:B 解题要点:本题主要是发现20年的最长诉讼时效在这儿是个陷阱。20年的最长诉讼时效是从权利受侵害时起算,即从1981年1月开始计算,最后的截至日期应当是2001年的1月1日。但是本案中涉及的身体受到伤害的诉讼时效为1年,从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权利被侵害时起算。而且“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权利被侵害”应当包括知道“加害事实”和“加害人”两个方面。因此1年的起算点为1999年的6月30日,最后的截至日就是2000年的6月30日,没有超过20年的最长期限,所以正确答案为B. 二、多选题
1.答案:B、C、D 解题要点:选项A中的事由属于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选项B、选项C中的行为都是起诉的一种特殊形式。
2.答案:A、B 解题要点:掌握《民法通则》第136条的规定。特别要注意的是,选项C中的行为属于产品责任的问题,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5条的规定,其诉讼时效为2年。
4.答案:A B D 解题要点:根据民法理论,对于人身伤害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伤害明显的,从受伤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发现,后经检查确诊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因此选项A、选项D错误。选项B的错误之处在于: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第七章 人 身 权
一、单选题
2.刘某在女儿刘英2周岁生日时到甲照相馆为女儿拍照纪念,摄影师乙偷偷留下刘英的照片,将其卖给丙出版社用作挂历。后来乙又将该照片送给丁厂作沐浴露的包装。在本案中侵害陈华肖像权的侵权人是:( ) A.乙和丙出版社,不包括丁厂 B.丙出版社和丁厂,不包括乙 C.乙和丁厂,不包括丙出版社 D.乙、丙出版社和丁厂 二、多选题
2.甲年过三十未婚,暗恋同事乙。一日,甲在乙门外拾得一本像册,发现正是乙的影集,如获至宝,将其照片悬挂于室内鉴赏,并利用电脑合成技术,将自己的照片与乙的照片合成在一起,制作成画册,题名为“爱的宣言”,向朋友炫耀。甲的行为: ( ) A、侵犯了乙的财产所有权 B、侵犯了乙的肖像权 C、侵犯了乙的名誉权 D、侵犯了乙的隐私权
3.某医院在一次优生优育的图片展览中。展出了某一性病患者的照片,并在说明中用推断性的语言表述该患者系性生活不检点所致。虽然患者眼部被遮,也未署名,但有些观众仍能辨认出该患者是谁。患者得知这一情况后精神压力过大,悬梁自尽。为此患者亲属向法院提诉讼,状告医院。现问,医院这一行为侵害了患者哪些权利?( ) A.生命权 B.肖像权 C.名誉权 D.隐私权
第八章 物权概述
一、单选题
1.1994年,甲将自己所有的一间房屋租给乙居住,租期3年。租期届满,乙继续居住,并按时缴纳租金。1998年,乙出差两周,在此期间,甲决定以15万元的价格将该房出售给丙,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乙归来时,丙即要求乙搬走。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丙买卖有效,乙应搬出该房 B、甲丙买卖有效,但乙有权继续居住; C、甲丙买卖无效,丙不能取得所有权 D、甲丙买卖无效,但丙可以取得所有权
二、多选题
下列案件中,适用返还原物的情形有: ( ) A、张某借了王某的手表,向刘某炫耀说是其叔叔赠送的,刘某信以为真,以很低的价格买了下来,王某要求刘某返还; B、宋某偷了马某的金项链,并以市场价格卖给了不知情的牛某,马某要牛某返还; C、于某借了何某一支金笔,谎称丢失,何某要求于某返还; D、甲向乙购羊两只,在乙将羊交给他后,又将羊卖给了丙,把羊交丙得款之后迟迟未付乙羊款,乙无奈要求甲返还两只羊;
第七章 人 身 权参考答案:
一、单选题 2.答案:D 解题要点:首先明确侵害肖像权的构成条件有两个:未经许可使用;以营利为目的。然后具体判断本题中的当事人的行为是否符合这两个条件。三个主体的行为都是未经许可使用且以营利为目的,故都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其中三个主体的营利性体现在:摄影师将底片出售的行为是营利性的;丙出版社出版挂历的行为是营利性的;丁厂生产沐浴露的行为是营利性的。 二、多选题
2.答案:A、C 解题要点:像册本身属于民法上的物,所以拾得后不还,本身属于侵犯财产权的行为,故选项A当选。由于照片合成属于捏造事实,故只是侵犯名誉权,而非侵犯隐私权。此处可能有争议的是是否侵犯肖像权,但根据《民法通则》第100条的规定,侵犯肖像权应当以营利为目的。甲的行为不是以营利为目的,因此不属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
3.答案:CD 解题要点:“在说明中用推断性的语言表述该患者系性生活不检点所致。”属于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故C当选;而将该照片展览则属于侵犯隐私权的行为,故选项D当选。由于医院的行为不以营利为目的,故不属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另外患者是自杀身亡,很难将医院的行为确定为患者的死亡原因,因此不能认定侵犯了生命权,而只能属于侵犯名誉权的加重情节。
第八章 物权概述参考答案?
一、单选题
1.答案:C 解题要点:根据《合同法》第230条的规定,房屋租赁中的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同时根据《民通意见》第118条的规定,没有保障承租优先购买权的买卖无效。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选项C.
二、多选题 答案:(B、C) 解题要点:返还原物的前提首先是原物存在,其次是所有权没有发生移转,因此常常与善意取得制度联系在一起。在本题中也主要根据这点选择正确答案。
第九章 所有权
一、单选题
1.甲出国留学前将自己的一幅名人字画委托好友乙保管。在此期间乙一直将该字画挂在自己家中欣赏,来他家的人也以为这幅字画是乙的。后乙因生意需要在家中宴请政府官员丙。丙对该字画赞不绝口,于是乙顺势将该字画赠送给了丙。丙在回家的途中因酒醉糊涂,将字画遗留在出租车上。出租车丁略通收藏,发现该字画后便将其私藏,后通过拍卖所进行拍卖。收藏家戊在拍卖会上以3万元的价格买得此字画。甲回国后,四处追查,查得该字画已被戊收藏,便上门向戊索要。下列有关本案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 A、该字画仍应归甲所有 B、因乙是将该字画赠送给丙的,所以丙不可能拥有该字画得所有权 C、丁负有赔偿损失的责任 D、戊作为善意第三人,从拍卖会上竞买下该字画,应当获得该字画得所有权
二、多选题
1.刘某租住陈某之房,租期至1998年8月,陈某欠刘某10万元债务,应于1998年7月归还,至1998年8月,陈某尚未还债,但要求收回房屋和租金。刘某不可以:( ) A、留置该房屋作为担保; B、出售房屋并优先受偿; C、以应付租金抵债; D、将价值10万元的部分房屋收归己有;
第十章 财产共有及相邻关系
一、单选题
2.甲、乙两人各出资5万元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轮流居住,在甲居住期间因连降大雨,房屋倒塌,砸伤行人丙。丙应当向谁主张权利? ( ) A.甲、乙按出资比例对丙负责赔偿 B.甲对丙负责赔偿 C.甲、乙对丙负连带赔偿责任 D. 甲、乙分别对丙负赔偿责任
二、多选题
1.甲和乙共有4间房屋,租给丙开办一商店。现乙为担保对丁所负的债务,将其对上述4间房屋中的共有份额抵押给戊,该抵押已得到甲同意,并在通知丙后在房屋管理局作了登记。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在房屋抵押后,甲、乙与丙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B.在以出卖共有份额的方式实观该抵押权时,如果甲与丙都愿意购买时,甲有优先购 买权 C.在以出卖共有份额的方式实现该抵押权时,如果甲与丙都愿意购买时,丙有优先购 买权 D.在房屋抵押后,甲、乙与丙间的租赁合同即告终止
第九章 所有权参考答案:
一、单选题
1.答案:A 解题要点:首先要明确丙是否可以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由于丙获得标的物没有支付对价,因此不符合善意取得制度的条件,故不能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故选项B的表述正确。丁占有标的物属于拾得遗失物,不符合善意取得制度的条件,也不能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其通过拍卖出售字画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故选项C的表述正确。而戊是在公开市场上以公道价格购得字画,虽然标的物属于遗失物,仍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原则上赃物、遗失物、漂流物等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但在公开市场上以公道价格购得时,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这是学界的通说,其司法依据则是最高人民法院1958年的一个批复《关于不知情的买主买得的赃物应如何处理问题的复函》中明确提到,从市场、商店等公开市场以公道价格购得的赃物,应当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可以取得标的物所有权。但原所有权人可以通过支付对价赎回标的物。反之,如果不是在这种公开场合取得的赃物,则应当保护原所有人的利益,第三人不能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 二、多选题
1.答案:A、B、D 解题要点:主要是把握所有权的效力。陈某作为所有权人,虽然欠刘某10万元债务,但10万元债务属于债的法律关系,不能直接产生物权的效力,因此刘某不能留置该房屋(而且留置权的标的只能是动产;另外留置权要求留置财产和债务有牵连关系,在本题中也没有),也不能出售房屋优先受偿,更不能直接将部分房屋收归自己所有。
第十章 财产共有及相邻关系参考答案:
一、单选题
2.答案:C 解题要点:这套住房属于按份共有。但在按份共有中,如果共有财产对外造成损害时,应当由共有人承担连带责任。当然在内部为按份责任。
二、多选题
1.答案:A、B 解题要点:考查抵押与租赁的关系及优先购买权的相关内容。其中抵押与租赁的关系依据《担保法》第48条的规定。关于优先购买权,在本题中,甲与丙均有优先购买权,但甲的优先购买权属于物权,而丙的优先购买权则属于债权,因此甲的权利优先。
第十一章 用益物权
一、单选题
2.下列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最长期限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居住用地70年; B.工业用地50年; C.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D.商业、旅游、娱乐用地50年
第十二章 债权概述
一、单选题
2.甲、乙、丙的共同侵权行为造成了丁9000元的财产损失。丁和甲、乙达成协议,甲、乙各向丁支付2000元后,丁就不再追究甲、乙的责任。在此情况下,丁如何追索:( ) A.余下的5000元向甲、乙、丙请求承担连带责任 B.余下的5000元向甲、乙中的任何一人请求赔偿 C.余下的5000元向丙请求赔偿 D.丙赔偿其应付的3000元
6.下列哪种情形属于无因管理:( ) A.在加工合同中,承揽人管理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 B.买方无正当理由拒收卖方交付的货物,卖方对该货物进行管理; C.甲拾得乙丢失的牛,在积极寻找失主的同时,对该牛进行管理; D.超市对进入超市的顾客的皮包进行保管
二、多选题
1.某甲是某山区的农民。某晚,一头牛犊闯入某甲家院内,并到院中牲口食槽内吃草。某甲第二天发现后将牛犊喂养起来。过了一个月不见有人来寻,便于夜晚将牛犊牵往几十公里外的牲口集市卖掉,得款700元。当某甲与买主正准备离开时,被失主发现。某甲开始时谎称该牛是自己所有,后经失主提出证据,不得不承认是自己拾得的。买主见牛犊不是甲所有,遂不愿购买,某甲将钱退还给买主,但仍不肯将牛犊返还失主。经集市管理部门调解无效,失主向人民法院起诉返还牛犊。某甲辩称自己并非偷盗,而且已经喂养一月,即使返还,失主也应赔偿自己的损失。选项中正确的是:( ) A. 某甲的行为开始时属于拾得遗失物 B. 其后某甲拒不返还牛犊,应作为侵权行为处理 C. 某甲必须返还牛犊 D. 某甲不得要求补偿饲养费用和付出的劳务
2.下列哪些情形不构成无因管理:( ) A.下大雪清扫路面,避免行人跌伤; B.路遇受伤者,主动送至医院治疗,并支付车费; C.将自己的牛误认为他人的牛而进行饲养; D.旅客运输合同中,司乘人员代管旅客物品
3.下列情形中,哪些不构成不当得利:( ) A.甲将乙丢弃的病牛拾回家,经精心治疗病牛痊愈; B.甲研究所从乙工厂堆放在厂外的废料中提取贵重物品而获利; C.甲捡到乙的一块手表,而拿回家自己用; D.甲鱼塘的鱼跳入乙鱼塘 第十一章 用益物权参考答案:
一、单选题
2.答案:D 解题要点: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的规定,商业、旅游、娱乐用地的使用权期限为40年,而非50年。
第十二章 债权概述
一、单选题
2.答案:C 解题要点:此案中,首先明确甲、乙、丙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其次丁没有免除甲、乙的债务,只是不向其追索,因此作为丁,仍有权要求丙承担其余的全部债务。最后作为丙在承担完毕债务后,可以向甲、乙追偿。
6.答案:C 解题要点:选项C是正确答案比较简单。但需要注意其他几个选项的内容:选项A中承揽人的义务属于一项从合同义务(《合同法》第265条);选项B中卖方对该货物的管理义务属于合同法上的附随义务(《合同法》第60条第2款);选项D中超市与顾客实际上订立了一个保管合同。
二、多选题
1.答案:A B C D 解题要点:因此某甲开始时的行为属于拾得遗失物,因此选项A正确;后来拒不返还,按照《民通意见》第94条规定,属于侵权行为,故选项B正确;无论某甲的行为属于何种性质,都负有返还标的物的义务,故选项C正确;既然属于侵权行为,因此某甲不得要求补偿饲养费用及劳务。(如果属于无因管理,可以要求支付必要费用。)
2.答案:ACD 解题要点:选项A中当事人的行为没有明确的相对人,因此无法构成无因管理;选项C中的行为不符合“客观为他人管理事务”的条件;选项D中司乘人员代管物品属于合同项下的义务。 3.答案:A、B 解题要点:选项A的性质属于物的原始取得制度中的先占原则。选项B的性质也属于通过劳动的原始取得。因此这两者不属于不当得利。
一、单选题
1.某大学生甲去水房打水,回来途中遇见两个学生乙丙在踢足球,为了使热水瓶不被足球踢碎,甲便将热水瓶高高举起,由于热水瓶的质量问题导致热水瓶突然爆裂,热水将甲、乙、丙三人烫伤,就三人遭受损害下列那些观点正确:( ) A、甲可以向热水瓶的销售者、制造者要求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B、甲也可以要求乙、丙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C、乙、丙可以向热水瓶的销售者、制造者要求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D、乙、丙可以向甲要求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下列特殊侵权行为中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的是:( ) A.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侵权致人损害 B.建筑物致人损害 C.环境污染致人损害 D.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
4.某饭店楼上所挂的广告招牌,一天被风吹倒压伤一行人。依据法律的规定,应赔偿该行人的损失的是:( ) A.饭店 B.饭店大楼的承建人 C.该饭店所在城市的城建局 D.该行人自己负责
6.某工厂向附近的一条小河排放工业废水,已经取得排污许可证,并向环保部门缴纳排污费。一次,由于技术员张某的误操作,导致排出废水中的有害化学物质含量超标,工厂在河边装上围栏并贴出告示。以下判断正确的是:( ) A.附近某村民甲因看管不严,其自家的牛越过围栏至河边饮水而死,该厂不承担赔偿责任 B.数日后该河段水质接近正常,附近某村民乙的一头牛因饮此河水而患病,致使丧失耕作能力,该厂要承担赔偿责任 C.该厂超标污染的河水流入附近某村民丙的农田,造成庄稼损失2000元,丙欲起诉,应将该厂和张某列为共同被告 D.该厂超标排污致使附近丁村的农作物大面积死亡、牲畜大量伤亡,由此只发生民事赔偿责任而不发生刑事赔偿责任
7.某市市政公司为安装管道,在街道上挖掘坑道,并于坑道两侧设置了障碍物和夜间警示灯。某夜,司机许某酒后驾车,撞毁了障碍物和夜间警示灯后逃逸。随后骑自行车经过的秦某摔入坑道中,造成粉碎性腿骨骨折,其应损失:( ) A. 由市政公司赔偿 B.由许某赔偿 C.由市政公司和许某承担连带责任 D.由秦某自己承担
8.乙将蜂箱寄存于甲院内,甲未栓住毛驴,毛驴踢倒了乙的蜂箱,蜂群蜇死毛驴,蜂群也大量死亡,甲、乙争执不下,诉至法院。此案:( ) A. 过错在甲,由甲承担责任 B.过错在乙,由乙承担责任 C.双方均有过错,互相承担赔偿责任 D.双方均无过错,各自承担损失
9.甲外出探亲,临时委托邻居乙照看房屋。一日,乙进入甲房,发现客厅一角放有一盆鲜花,因久未见阳光而开始发黄。乙遂将花盆移放窗外晒太阳。后一阵大风将花盆吹落,恰好砸在楼下与丙吵架的丁的头上,造成丁的各种损失2000元。该费用应当由谁承担:( ) A.甲 B.乙 C.甲和乙 D.甲 、乙、丙
10.张某和周某是邻居,一天张某约周某来家里洗澡,张某从锅炉房提了两桶开水,一桶拿进浴室,另一桶让周某过会儿洗澡用,周某将热水放在室外回家拿衣服,这时,张某的儿子(两岁)玩耍至此而被周某放的开水烫伤致死。( ) A. 本案属于意外事故 B. 周某应对事故的发生负主要责任 C. 张某应对事故的发生负主要责任 D. 应当按公平责任处理,由周某和张某共同分担责任
第十三章 民事责任参考答案:
一、单选题
1.答案:A 解题要点:本题中的行为属于特殊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承担,属于其中的产品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第122条的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无论甲还是乙、丙,都可以要求销售者或者制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需要注意选项B不是正确答案,因为甲对乙、丙的伤害要承担责任的前提必须符合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而在本题中,甲并没有任何过错。所以不承担责任。
2.答案:B 解题要点:根据《民法通则》第126条的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只要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即可以免除责任,即承担责任的前提就是当事人有过错。但原则上又要求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责任,可以采用的是过错推定原则。特殊侵权行为中适用过错推定责任的还有道路施工未设置安全装置致人损害。
4.答案:A 解题要点:掌握《民法通则》第126条的规定。
6.答案:B 解题要点:根据《民法通则》第124条的规定,环境污染致人损害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归责。因此选项A、选项B中的行为都应当由工厂承担责任,故选项B正确。选项C中的张某属于职务行为,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承担责任。选项D中的环境污染行为,后果严重的,会产生刑事责任,故不正确。
7.答案:B 解题要点:根据《民法通则》第125条规定: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道路施工人的义务是作为义务,因此如果施工人履行了作为义务,则不能要求其承担责任。因此本题中市政公司不承担责任,而应当由第三人许某承担责任。
8.答案:A 解题要点:这虽然也是动物致损的民事责任,但实际上可以按照一般侵权行为处理,因为甲有过错,因此应当由甲承担责任。
9.答案:A 解题要点:根据《民法通则》第126条的规定,应当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责任。由于乙属于临时照看,实际上属于委托关系,因此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管理人,所有应当由甲承担责任。
10.答案:B 解题要点:开水是有危险性,周某没有尽到注意义务,对事故的发生有过错,应当由其承担主要责任。
二、多选题
1.公民赫某从甲商场买了一瓶乙厂生产的新鲜果汁饮料,喝后中毒住院,共花去住院费等共计1200元。经查,该饮料由甲商场委托丙公司运输,丙公司在运输时未采取冷藏措施,导致罐头有一定程度变质,运回后甲商场放在丁仓储公司储存,丁公司在仓储时亦未采取冷藏措施,致使罐头进一步变质。本案中公民赫某可以向谁请求赔偿:( ) A.甲商场 B.乙厂 C.丙公司 D.丁公司
2.某施工单位修一条道路,欲临时占用某公司的货场,双方签订了协议,施工单位用该货场堆放水泥,并于2001年2月交回使用权。在此期间,该施工单位在该货场内建起了一个简易平房,用于销售日用杂品,并且于2001年3月还没有交回使用权,据此,该公司可以责令该施工单位:( ) A.恢复原状 B.排除妨碍 C.消除影响 D.赔偿损失
三、任选题
(一)2000年春季,广州某公园举办宠物展。张明(22周岁)约女友王梅(20周岁)去参观,两人进入公园大门时未注意“严禁触摸展览的宠物”的告示。在一展台前,王梅对张明说:“把那只迷你小狗抱过来。让我看看。”张明随即去抱小狗,由于用力过猛将小狗捏死,张明一害怕,起身时将身后的周昕所拿的宠物玩具打碎。现查明:小狗为游军所有,价值1000元;宠物玩具价值100元。对于本案,问:
1.对于周昕的损失,责任应如何依法承担( ) A.由张明承担 B.由王梅承担 C. 由张明、王梅分别承担一半 D. 由张明、王梅承担连带责任
2.对于游军的损失,责任应如何依法承担( ) A.由张明承担 B.由王梅承担 C. 由张明、王梅分别承担一半 D. 由张明、王梅承担连带责任
3.如果游军提起诉讼,应以谁作为被告?( ) A.以张明为被告 B.以王梅为被告 C.以张明和王梅为共同被告 D.以张明或王梅中的任何一人为被告 (二)某建筑安装公司为安装下水管道,在马路一侧挖沟,并于夜间在沟边设置了警示灯。一日,因电线老化导致短路,警示灯熄灭,恰有甲夜间骑自行车逆行途经此处,摔入沟内并受伤。在甲向建筑安装公司索赔过程中,该公司被市政总公司兼并。甲遂向市政总公司索赔,但遭到拒绝。请综合分析本案所涉及的法律问题。
1.甲受伤害属于( )致人损害。 A.建筑物 B.产品 C.地面施工 D.从事高度危险作业
2.对甲所受的损害,建筑安装公司( )。 A.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因该公司未能使警示灯处于连续有效状态 B.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损害是甲不慎所致 C.不承担赔偿责任,因安全警示电灯的电线短路属于意外事件 D.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因安装公司对于电线短路有过错。而行人逆向行驶也有过错,应当适当减轻加害人的过错。
3.如果甲请求赔偿,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其请求赔偿的范围包括( )。 A.医疗费 B.误工损失费 C.抚恤费 D.精神损失费
4.甲向人民法院请求给予法律保护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 A.6个月 B.1年 C.2年 D.4年
5.在建筑安装公司被兼并后,( )。 A.甲应当向市政总公司请求赔偿 B.甲不应当向市政总公司请求赔偿 C.甲应当向建筑安装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请求赔偿 D.应当由甲自己负担所受到的损失
二、多选题
1.答案:AB 解题要点:根据《民法通则》第122条的规定,如果由于仓储者、运输者的原因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的,仍应当由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责任,然后向仓储者、运输者追偿。
2.答案:A、B、D 解题要点:掌握民事责任的具体方式的适用。特别要注意消除影响往往是针对人格权受侵害时的责任承担方式,对于财产损害不能采用这种方式。
三、任选题
(一)
1.答案:A 解题要点:这属于典型的侵权行为,由侵权人张明承担责任。
2.答案:D 解题要点:本题中王梅的行为属于教唆行为,因此根据《民通意见》第148条的规定,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3.答案:CD 解题要点:在共同侵权中,侵权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但是权利人可以要求其中的一个承担全部民事责任。因此选项C也是正确答案。
(二)
1.答案:C 解题要点:掌握《民法通则》第125条的规定。
2.答案:D 解题要点:掌握《民法通则》第125条、131条的规定。
3.答案:AB 解题要点:掌握《民法通则》第119条的规定。
4.答案:B 解题要点:掌握《民法通则》第136条的规定。
5.答案:A 解题要点:掌握《公司法》第184条第4款的规定。
担保法编
第一章 担保法概述
一、单选题
1.A公司与B公司签订一份借款协议,借款金额500万元,月利率20%,期限为2000年l月5日至7月5日。A公司请C公司担保,C公司出具担保书规定:借款人到期不还,担保人负责清偿,担保期至借款人全部本息还清时止。事后A公司无力偿还,B公司于2001年9月5日向保证人C公司要求还债:( ) A.尽管借款利率高于银行贷款利率,但主合同有效,公司应负保证责任。 B.尽管主合同无效但保证合同有效,C公司仍应承担保证责任。 C.企业间禁止借贷,故主合同无效。主合同无效,则保证合同无效。A、B公司均有过错,依各自过错承担责任,C公司承担主从合同无效后的责任。 D.主合同有效,保证合同无效,C公司不用负责。
2.2000年12月,甲公司向银行贷款100万元用于设备改造,并约定如挪作他用,银行有权解除合同。乙公司对该贷款提供了担保。2001年2月,甲公司将贷款用于购买高级轿车,银行解除合同。当时银行仅贷出50万元。由于甲公司无力还贷,银行要求乙公司承担责任。乙公司的担保如何处理:( ) A.因主合同解除,乙公司的担保责任也归于消灭 B.乙公司负担50万元贷款的担保责任 C.乙公司应负担100万元贷款担保责任 D.乙公司不负担保责任
二、多选题
1.甲向乙借款15万元,丙为保证人。丙为了保证自己能够追偿,要求甲提供担保,甲遂以自己家的一幅名人字画向丙设定质押担保丙的求偿权;并请自己的朋友丁以房屋作抵押担保丙的求偿权(办理了登记手续);甲还请戊为保证人担保丙的求偿权。其中哪些情形属于反担保:( ) A.甲以名人字画向丙设定的质押; B.丁以房屋设定的抵押; C.丙的保证担保 D.戊的保证担保
2.担保合同无效后,当事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下列关于当事人民事责任承担的陈述哪些正确的:( ) A.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B.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责任; C.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未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D.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担保法编参考答案:
第一章 担保法概述
一、单选题
1.答案:C 解题要点:考查主合同与从合同之间的效力关系,根据担保合同的从属性,主合同无效,则从合同亦无效。
2.答案:B 解题要点:《担保法司法解释》第10条规定,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承担担保责任。当然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正确答案为B.
二、多选题
1.答案:A、B、D 解题要点: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2条的规定,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因此根据这条规定,选项A、选项B、选项D中的担保都是反担保。需要注意的是,《担保法司法解释》允许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提供反担保,修正了《担保法》第4条规定只能是债务人自己提供反担保的规定。
2.答案:A、B、D 解题要点:掌握《担保法司法解释》第7条、第8条的规定。主要有几点:(1)主合同无效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时,原则上担保人不承担责任,只有在过错时才承担不超过三分之一的民事责任;(2)在担保无效后,当事人承担的责任是一种过错责任;(3)在担保无效后,担保人要承担责任的,也是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一部分,而非“未清偿部分”的一部分,故选项C中的陈述错误。
第四章 质押
一、单选题
1.以汇票、本票、支票、债权、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出质人和债权人应当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为: ( ) A.权利凭证交付之日 B.双方签字之日 C.进行权利登记之日 D.主管机关批准之日
第五章 留置与定金
一、单选题
1.关于定金合同的陈述,正确的是:( ) A.定金合同为诺成性合同; B.定金合同不要求采取书面形式,只须交付即可 C.定金数额最高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5% D.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多选题
1.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行使留置权的合同有: ( ) A.租赁合同 B、仓储合同 C.运输合同 D、行纪合同
2.留置权因下列原因而消灭:( ) A.主债权消灭 B.留置的标的物因意外事件灭失,获得了一定的保险金的; C.留置物被第三人抢走 D.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被接受的
第四章 质押参考答案:
一、单选题
1.答案:A 解题要点:根据《担保法》第76条规定: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注意几种权利质押的生效时间的不同。
第五章 留置与定金
一、单选题
1.答案:D 解题要点:(1)根据《担保法》第90条的规定,定金为实践合同,且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故选项A、选项B错误;(2)根据《担保法》第91条的规定,定金数额最高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5%,故选项C错误。
二、多选题
1.答案:B、C、D 解题要点:《合同法》第315条、第422条分别规定了运输合同、行纪合同的留置权。值得注意的是,《合同法》没有直接规定仓储合同可以行使留置权,但是《合同法》第395条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保管合同的有关规定。因此仓储合同仍可以适用留置权。
2.答案:AD 解题要点:掌握《担保法》第80条的规定,留置权因下列原因消灭:(1)债权消灭的; (2)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并被债权人接受的。
二、某甲纠集某乙、某丙、某丁等人,在某农贸市场附近设立了一个储运公司。某甲的储运公司雇用30余名 “保安员”,规定这些人员必须绝对服从公司老板。如有背叛行为尤其是向警察告密者,必予严惩。某甲要求该农贸市场的经营者进货、出货业务必须交由该储运公司办理,并收取高额的费用。对于不服从这一规矩的商户,轻则将店铺砸毁,重则伤人。某经营户因为将一笔运输业务。给其他公司办理,甲某指使公司保安将其双腿敲断,从此无人再敢犯“规矩”。某甲的储运公司,还向众多客户收取“保护费”,每月此项收入高达5万元。对于不按期交纳保护费的人,某甲即派人将其店铺捣毁。某甲赚取高额利润后,又投资娱乐业。开有桑拿、舞厅多间,其中,有多达40名“小姐”大肆进行卖淫活动。还备有轮盘机、老虎机等赌具,供顾客赌博使用,从中渔利。其歌厅的新招收来的“小姐”A某,不愿从事卖淫活动。甲某认为A某需要“调教”指使乙某将A某强奸,迫使A某就范,从事卖淫活动。H某因在赌场赌博欠其10万元赌债不还。甲某指使数人将H某绑到公司关押,向其索要赌债,并要H某的父母代其H某还债,如不还债,每天吊打H某一顿,竟将其活活打死。甲某自知作恶多端,为了避免公安机关的打击,给管区的派出所长B某每月5千元的好处费。同时还给该市的一位副市长送去10万元,请其多多关照。该派出所长因为收取了甲某的好处费,虽然明知甲某的所作所为,但不采取任何行动予以制止,反而将群众的举报信压下不予处理。后来,上级司法机关得到群众举报,开始对甲某公司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调查追究。甲某指使其律师L某用重金收买C某在法庭上作证。甲某的律师给C某10万元,指使C某证明甲某与该公司的违法犯罪行为无关,均由乙某所为。因为C某的证词,使甲某逃避法律的制裁。甲某从拘留所出来后,还指使他人将对其作出不利证词的D某打伤。1、对本案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甲某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B.对甲某所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应当与其他罪行实行数罪并罚 C.甲某还犯有强奸罪、强迫卖淫罪、组织卖淫罪,也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D.甲某指使他人将H某绑架并活活打死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2、某甲要求经营者的业务必须交由甲某公司的行为属于: A.敲诈勒索罪 B.强迫交易罪C.非法经营罪 D.不构成犯罪
3、关于甲某指使其律师L某用重金收买C某在法庭上作证一事: A.甲某构成妨害作证罪 B. L某构成甲某的共犯 C.C某构成伪证罪 D. 甲某构成伪证罪(教唆犯)
4、关于甲某指使他人将证人C某打伤的行为 A.应当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B.应当认定为报复证人罪 C.应当认定为妨害作证罪 D. 应当认定为扰乱法庭秩序罪
5、派出所长B某涉嫌的罪名有: A.受贿罪 B.包庇罪 C.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D.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不定项选择题参考答案:
二、 1、答案:A.B.D. 2、答案:B. 3、答案:A.C. 4、答案:B. 5、答案:A.C.案例分析
一、(盗窃、抢劫、共犯、责任年龄等)1998年4月,甲(35岁)、乙(22岁)、丙(15岁)三人共谋前往丁某家行窃。甲、乙二人入户,丙某在门口“望风”。恰逢户主丁某(女)外出回家,在门口放哨的丙某给在室内的甲乙二人发出“有人,快跑!”的信号之后,急忙逃走。丁某进家,甲乙二人来不及躲避,甲某便从卧室窜出,捂住丁某的嘴将其捺倒在地。乙某从地上拣起一个酒瓶朝丁某头上砸了一下,见酒瓶破碎后,又从地上拣起一把菜刀,用刀背朝丁某的脖子、背部连砍两下,致丁某当场昏迷。携带物品及现金人民币105元仓皇逃走,被害人花去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3200元造成误工损失费800元。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甲某曾在1988年5月因犯盗窃罪而被处5年有期徒刑,1994年1月刑满释放。另甲某主动交待曾经在1988年3月诈骗他人数额较大财物的犯罪事实。 对甲乙丙三人的行为如何认定处罚?
一、答案:
1、甲乙二人入室窃取财物,为抗拒抓捕、窝藏赃物,当场使用暴力将丁某打伤,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
2、甲乙二人在共同犯罪中积极主动地实施犯罪,都是主犯。均应对该犯罪结果负刑事责任。
3、甲乙二人属于入户抢劫(加重的抢劫),依法应当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且应当并处1000元以上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对甲乙二人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5、对甲乙二人在犯罪过程中打伤被害人丁某,给其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予赔偿,并互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6、被告人甲某因为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5年以内又犯应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故意罪,属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7、甲某主动交代的诈骗犯罪事实已过追诉时效。不予追诉。
8、如果甲乙二人的财产不足以同时承当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金的,应当优先承当民事赔偿责任。
9、丙某仅有盗窃的故意,并且没有实施暴力行为,不构成甲乙抢劫的共犯,仅在盗窃的范围内负刑事责任。鉴于丙某在犯罪时不满16周岁,对盗窃罪不负刑事责任。
二、(诈骗与经犯罪济类犯罪、数罪并罚) 甲某是某私营工厂主(不具有法人资格)。1990年4月因为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1995年11月12日假释。假释考验期至1999年2月6日。1998年5月,甲某工厂利用乙厂“跳槽”职工非法获取的乙厂专有的“神州”口杯生产技术资料,大量生产双层玻璃口杯。为了便于销售,该厂将自己生产的口杯贴上“神州”口杯注册商标,用“神州”口杯外包装包装好以后,以每只170元的价格销售。为了扩大销量,甲某还大做广告,称自己的产品为“正宗名牌、质优价廉”。众商家纷纷与其签订合同购买,买后才发现上当受骗,甲某生产的口杯质量低劣,造成大量积压。同时,也给乙厂造成500余万元经济损失,信誉降低。而甲某的销售金额达1800余万元。甲某的好友乙某见甲某在银行存有巨款,心生歹念。乘机复制了甲某的存单,伪造甲某存款银行的储蓄章和行政专用章,并在仿制了甲某的存单,套取密码之后,指使女友丙某使用假存单从银行冒领甲某存款。丙某虽然知道存单是假的,但认为这全是乙某搞得鬼,与己无关,所以就使用该假存单将甲某500万元存款冒领。丙某将500万巨款冒领后,装在提包中拿到朋友丁某家中存放。丁某不知提包中为何物,某日打开一看发现全是现金,估计来路不正,产生据为己有的想法。丙某来取提包时,丁某谎称没有此事,拒不交出。乙、丙诈骗甲某存款案发后,公安机关按照丙某的供述,找到丁某,令其交出巨款。丁某仍然拒不承认替丙某保管过提包。 对甲某、乙某、丙某、丁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处罚?
二、答案: 甲某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假冒注册商标罪、虚假广告罪。 对甲某应当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实行数罪并罚。因为甲某虚假广告行为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手段行为,属于牵连犯;假冒注册商标行为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属于想象竞合犯。择一重罪处罚。 甲某不属于单位犯罪。因为甲某的电器厂属于私营企业,且不具有法人资格。根据最高法院的解释,没有法人资格的独资、合伙企业犯罪的,以个人犯罪论处。 对甲应当撤销假释,把对侵犯商业秘密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合并决定的刑罚与原判决尚未执行完毕的刑期,依法合并,决定执行的刑罚。 乙某伪造银行储蓄专用章、行政章,构成伪造企业印章罪。伪造大额存单的行为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使用伪造的存单骗取进行诈骗犯罪,构成金融凭证诈骗罪。 鉴于伪造企业印章罪、伪造金融票证罪是其金融凭证诈骗罪的手段行为,属于牵连犯,不需要数罪并罚,可择其重罪即金融凭证诈骗罪处罚。 丙某构成乙某金融凭证诈骗罪的共犯。因为丙某主观上明知所使用的是伪造的金融凭证,客观上实施了诈骗行为。但丙某对伪造企业印章罪、伪造金融票证罪不负刑事责任。 丁某构成侵占罪。因为其事先不知包中有何物,虽后来怀疑来路不正,但不明知是赃物,不构成窝赃罪,其将巨款据为己有,拒不归还,符合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案发后,公安机关令丁某交出巨款,其仍不承认,仍是侵占行为的继续,不能认定为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因为其行为属于隐匿行为,而法律未规定帮助隐匿证据罪。
三 、甲某向工商银行某办事处出纳员乙、丙提议并多次密谋,制造被抢劫假象,秘密窃取该办事处的公款。之后,甲某得知该办事处只有乙、丙二人当班时,即骑摩托车并携带行李袋及小刀一把,来到该办事处。甲某敲门进屋后,叫乙某把办事处的公款装入行李袋。乙某即打开钱柜,将公款装入行李袋,共约30万元。这时,甲某欲将办事处的电话线用手拉断,但未拉断。丙某则向甲某示意报警线及桌上摆放的剪刀后,甲某将报警线剪断。随后,为了制造被抢劫的假象,甲某将乙、丙二人叫进卫生间,向俩人各打一拳,然后扣上卫生间门,携带赃款逃离现场。 乙某在甲某逃离后,与丙某商议统一口径报假案,谎称被一持枪歹徒抢劫。后在我公安人员的教育下,乙某、丙某才先后供认了案件的真相。赃款全部追回。
1、对本案三被告人如何定罪处罚?
2、假如该行为发生于1997年9月30日之前,应当如何适用法律?
四 、1997年3月,甲纺织品公司经海关许可进口保税毛料300余吨,货物价值1200余万元。甲公司将该批毛料加工后,经理乙某擅自销售给国内的一家大百货商店,由该店在柜台出售。然后甲公司利用虚假的出口报关单核销了本公司应当出口而在国内销售的该批保税毛料。偷逃应缴税额400余万元。对本案应当如何适用法律定罪处罚?
三、要点 :混合主体的犯罪、共犯、刑法的溯及力 答案 :1、甲乙丙三人构成贪污罪。本案属于内外勾结共同贪污的情况。甲某虽然不具有贪污罪主体的身份,但是,乙、丙二人属于国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二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外部人员甲某窃取国有金融机构的财产,根据司法解释,应当以贪污罪论处。甲某制造抢劫的假象,无非是为了掩盖内外勾结窃取公共财物的罪行的一种手段。因此本案不属于抢劫罪。 在本案中,甲、乙、丙三人都应当按照主犯处罚。表面上看,甲某从案件的起因和作案过程中都起到积极主动的作用。但是,此案的关键,仍然在于乙、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整个犯罪才得以实行、得逞。 甲乙丙三人应当共同对贪污30万元承担刑事责任。依法应当在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幅度内适用刑罚。鉴于赃款在案发后全部追回,可以酌情从轻处罚。2、假如本案发生于1997年9月30日之前,依据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应当适用行为时有效的法律,即《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定罪处罚。 依据《决定》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国有公司、企业中经管公共财物的人员,如果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不能构成贪污罪。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窃取公共财产的,适用《决定》,应当认定为侵占罪。即相当于现行刑法的职务侵占罪。
四、答案: 答:本案虽然发生在1997年9月30日以前,但是,由于行为时的法律和新刑法均认为是犯罪,因此应当定罪处罚。又因为新刑法规定的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较行为是刑法的处罚较轻,所以根据从旧兼从轻的原则,适用现行刑法 甲公司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对其应当判处罚金乙某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五、甲(1985年5月6日出生)、乙(1986年8月29日出生)、丙(1984年1月26日出生)三人为了庆祝乙的生日,在2000年8月29日晚上商量出去打(偷)狗,回来煮了下酒。甲某向他人借了一支单筒猎枪带上。次日凌晨1时许,三人持猎枪未找到狗,便到一居民家偷鸡。乙、丙进院偷鸡,甲持猎枪在院外望风。当偷出三只鸡时,被事主发现,乙、丙二人即跑出院外。甲见状,即向房门开了一枪后逃跑,枪弹击中事主家房门的门框。事主兄弟二人闻声跑出房外,追撵三人未果,返回时,在院门外拾得猎枪护木一块,事主两兄弟即蹲藏在院内守候。甲某等3人逃离现场后,甲发现猎枪的护木丢失,担心无法还枪,便提出返回寻找。3人在返回事主家途中,丙某害怕被抓,未敢继续前行。当乙某持猎枪与甲一起寻找护木时,在事主家门前,被正欲抓捕他们的事主兄弟二人发现。事主丁某刚一起身,乙某即向他开了一枪,击中丁某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