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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就农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与监管指引答问
发布日期:2012-01-06    作者:110网律师律师
银监会就农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与监管指引答问
 

         
  新华网北京5月31日电  近日,银监会发布了《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与监管指引》,银监会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指引》对事业部业务边界是如何界定的?
  答:事业部制是把市场机制引入公司内部,按产品、部门、地区或客户等维度对经营的事业进行划分,设立若干组织单元,实行集中指导下分散经营的一种组织管理模式。
  事业部不具有法人资格,作为利润中心,单独核算、自主经营,拥有产品或服务的生产经营全过程,实现特定领域的专业化和集约化运作。
  问:《指引》对三农金融事业部制的治理机制和组织架构有何要求?
  答:《指引》要求,农业银行要建立适应三农金融业务需要的事业部管理体制,农业银行董事会设立三农金融发展委员会;农业银行管理层可设立三农金融部管理委员会。
  农业银行要逐步建立有效的三农金融部、三农金融分部、三农金融营业部(县域支行)的条线型垂直管理体系。农业银行总行设立三农金融部。纳入改革试点的农业银行省级、地市级分行可设立三农金融分部。试点省(区、市)的农业银行县域支行作为三农金融部的经营平台。
  问:《指引》在哪些方面对三农金融部的经营机制进行了规范?
  答:《指引》要求,农业银行要建立健全三农金融部权、责、利相结合的单独核算和自我激励约束的经营机制。农业银行要建立独立的三农金融信贷管理制度;逐步建立相对独立的营运资本管理体制;逐步构建科学的三农金融风险管理制度和体系;建立单独的财务核算和业务统计管理体系;构建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和激励约束机制,完善支付、结算等后台保障体系,建立健全信息披露标准和报告体系。
  问:《指引》对三农金融部的经营管理设定了哪些量化监管标准?
  答:《指引》对三农金融部的经营管理设立业务发展、经营绩效和审慎经营情况等三大类10项指标,进行定量监测与考核。
  包括4项业务发展监测与考核指标,即贷款占存款比例(分增量和存量)、贷款增长速度、资产占全行总资产比例、负债占全行总负债比例等。三农金融部的新增贷款占其新增存款的比例在财务重组完成次年原则上应达到50%,五年内贷款余额占其存款余额的比例应争取达到50%以上。贷款增长速度应不低于全行贷款增长平均水平;三农金融部资产、负债占全行资产、负债的比例应不低于财务重组完成当年的水平,力争稳步提高。
  3项经营绩效监测与考核指标,即资产回报率、营运资本回报率和成本收入比。三农金融部的资产回报率在财务重组完成次年应达到0.5%,之后逐年提高到0.8%以上;三农金融部的营运资本回报率在财务重组完成次年应达到10%,之后逐年提高到12%以上;三农金融部的成本收入比从财务重组完成次年起应控制在50%以下。
  3项审慎经营监测与考核指标,即大额风险集中度(分单一法人客户、单一集团客户)、不良贷款率和拨备覆盖率。三农金融部对单一客户、单一集团客户授信余额分别不得超过其营运资本金的10%、15%;三农金融部不良贷款率原则上应控制在5%以下;三农金融部拨备覆盖率在财务重组完成当年应不低于60%,之后逐年提高,争取在三年内达到100%。
  问:银监会对三农金融部运行评估主要关注哪些内容?
  答:《指引》规定,银监会依法对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部的运行情况进行评估。主要评估中国农业银行董事会三农金融业务发展战略、高管层对三农金融服务的重视程度、决策机制、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网点分布、产品创新、服务质量和服务满意度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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