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肇事方不交医疗费怎么办?肇事方不交医疗费的情况有如下情况:一是对方当事人认为受害方也有责任,因此受害方也要承担医疗费,所以不愿意交;二是对方当事人经济困难,没有能力交纳医疗费;三是对方当事人不管什么原因,就是不愿意交费。处理方法如下:
一是找交警,让交警告知对方当事人交纳医疗费。尽管交警没有要求对方当事人交费的强制执行权,但是毕竟交警有经验,给对方当时人施加压力,一哄二吓三黑!这招数还是有效的。
二是找交警要求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医疗费。根据《道路交安全法》第75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三是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7条:“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申请先予执行的前提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判决作出前。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6条:“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先予执行,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作出前采取。先予执行应当限于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范围,并以当事人的生活、生产经营的急需为限。”
四是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争取对方当事人及时支付
五是用尽以上方法都不行时,只有自行垫付,待条件充分后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令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当事人支付。。
以上方法最快捷的当然是自行垫付,不足点是给自己的经济带来压力。向法院申请先于执行,时间很长,程序复杂。找交警,让交警出面是不错的选择。现实中,有的伤者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不成时,往往采取威胁对方,限制对方人身自由,或者采取暴力措施,此种方式也有一定效果,但是超过一定限度,不但达不到效果,反而弄巧成拙,因此需慎重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