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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婚姻继承律师:夫妻个人财产的分类
发布日期:2011-12-30    作者:连会有律师
夫妻个人财产的分类   据产生的原因不同,个人财产可分为法定的特有财产和约定的特有财产。
  第一、法定的特有财产,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所确认的夫妻双方各自保留的个人财产。
  第二、特有财产制,就是夫妻在实行共同财产制时,基于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夫妻各自保留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并对该财产进行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以及有关的财产责任、特有财产的效力等内容组成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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