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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田地面建设工程结算价超合同价问题讨论
发布日期:2011-12-30    作者:110网律师
油田地面建设工程结算价超合同价问题讨论  油田地面建设工程结算价超合同价问题讨论
    油田建设工程实行监理制和招投标制已近十年了。期间,油田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建筑法》等有关法规规定,实行工程招投标和工程监理的项目达100%,至今已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可行的操作办法。但是通过油田建设工程结算,发现一个普遍的问题,那就是工程结算价超合同价,尤其是100万元以上的工程,结算价不超合同价的就很少,致使一大批工程不得不调整投资,影响了油田建设的管理工作和工程造价的投资控制。为此,就问题产生的原因作一粗浅的分析与大家共同探讨。
    一、工程变更
    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工程的变更经常引起工程量、施工进度发生变化。建设单位(这里指油田各二级单位及模拟法人单位等)与承包方在执行合同时发生争执。这些问题的产生,一方面是由于勘察设计不尽完善,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招标文件中许多没有考虑或估算不准确的工程量,因而不得不改变施工项目或增(减)工程量;另一方面是由于发生不可预见的事故(如自然或社会原因引起的工程量的变化、承包方%考试吧一级建造师%的索赔等),都可能使项目结算(投资)超出原来的合同价(中标价或标底价)。事实证明,不仅存在结算价超合同价的问题,而且还占有相当的比重。因此对工程变更的控制非常重要,但是不易做好。这就要求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变更的工作中应该严格把关,用好“签发工程变更指令”的权利。
    工程变更的提出可能来自建设单位、承包方、监理工程师等方面,为了有效控制投资,无论任何一方提出的工程变更,监理工程师都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对经常发生的“设计变更、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新增工程”等应认真履行义务和权利,严格控制通过设计变更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对必须变更的,应先作工程量和造价的增减分析,经建设单位同意,设计单位审查出相应图纸和说明后,方可发出变更通知。当造价超支部分在预备费中调剂有困难时,还必须报经原审批部门或单位批准后方可更改,发出变更通知。
    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是否合理,也是十分关键的。监理工程师(造价师、概预算人员)能够“合理确定工程变更价款”,也是投资控制的关键。
    由于体制的原因,油田下属所谓的建设单位只是“名义”上的建设单位,资金归属还是“勘探局”。有些建设单位,为了实现“本位”主义,为实现给自己的小家“添砖加瓦”,采用变更工程设计的做法,达到增加投资的目的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对于这样的情况,设计和监理部门,必须坚持原则,舍弃自己的小利益,保证“大家”的投资控制好。
    在结算的工作中,还存在一个普遍的现象是:施工单位把监理单位出具的签证资料当成“上方宝剑”,只要签证中出现的变更量,总要进入结算。不管签证内容在定额和合同中包含与否,该不该记人,总是千方百计找理由。比如:因为天气的变化,季节性下雨,工程不能正常施工,引起机械的停滞。监理工程师会如实的签证工程的实际情况。但这种情况是不能算在变更的范围的。而实际工作中这样的扯皮现象,打“嘴战”屡见不鲜,影响结算的速度和准确性。在油田建设工程中,通用、专用设备、非标设备和材料,一般都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其价格。通过招标的设备和材料,在结算时对价款的影响一般不大。不通过招标采购的设备和材料,在工程结算中,价格的调整以及“扯皮”的现象最多,对结算价款的影响也较大。
    二、设备与材料的采购与价格的确定
    在油田建设工程中,设备、材料费一般占建安工程费的60%—70%,如果控制好了这部分价款,投资控制工作就容易做好了。对设备与材料及半成品的价格确定,目前我们的做法是:编制标底和批准标底的单位,一是通过油田“物资供应网”上提供的价格来定价;二是通过与生产厂家直接联系,询问价格;三是对钢材、砖、瓦、砂、石、沥青等材料,按油田概预算中心定期发布的价格执行;四是对预制产品,也是按油田统一颁布的预制产品价格执行,承包方投标工程中标后,工程结算中的设备与材料的价格,应按承包方投标时的价格执行。理论上,投标方所报价格和编制标底方所定价格应该差异刁;大,而实际情况却不尽然。结算中发现,实际采购应用到工程中的设备和材料的价格,通常比招投标时的价格上涨较多,有时甚至翻几番。其原因主要有:一是投标方在投标书中的报价,有盲目压价的现象。除设备与材料的价款在建安费用中所占的让利等方面做文章外,另一招就是压设备与材料的价格。在油田这种僧多粥少的激烈竞争条件下,不管赔与赚,先揽上活是目的。二是投标方有“偷工减料”的现象,投标时的某些设备与材料的价格确定,投标方自己本身不询价,而想方设法打听标底中的价格,即使问价,如果和标底中的价格出人较大,也“不信”自己,而迎合标底中的价格,目的也只是一个:先中标争取干活再说,结算的事以后再处理。针对这种情况,应该在招标文件中尽量少留活口,能包死的尽量包死,让承包方承担物价风险。三是油田内部体制原因,也是重要的一个原因。油田设备与材料的采购须经油田建筑集团物资供应公司统一采购,而油田内部还有其他的物资公司,这样物资公司相互倒来倒去,价格自然上涨。要解决这个问题,除非从油田内部体制上着手。
    三、结算中的不确定因素
由于建筑产品具有单件特点,针对每一项工程,其地理环境、使用目的和功能的不同,结算的情况各不相同,尤其油田建设工程,大部地处乡、村(镇),工农关系处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建安工程结算的费用。由于工农关系的影响,工期延误,造成停、窝工损失,引起承包方要求索赔的情况屡见不鲜。
    由于油田目前处于高含水采油、新增采储能力有限、产量逐年递减的情况。油田的地面建设,多数是“改造”、“维修”工程。在进行工程投标中,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也就是不得不留下一些“活口”,例如现场动火、安全保镖、施工场地狭小影响施工、地下情况不明、旧设备及材料的重复利用等等。这些实际情况的发生,也最容易引起结算时的争执和扯皮现象,影响工程结算。
    此外,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及先进的施工方法的应用。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油田积极引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为油田建设做贡献。但是,定额的应用缺项,满足不了工程造价的需要,这也是影响结算的因素。在招投标时,有些新材料的定价和定额的选用和补充不尽贴切,有些在结算时还会出入不小,这也是引起结算价格变化的一个很普遍和重要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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