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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交通事故专业律师 - 翻斗车司机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发布日期:2011-12-29    作者:连会有律师
 
 
 
一、驾驶1T机动翻斗车必须有国家劳动安全部门核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无证不准驾驶1T机动翻斗车。
 二、驾驶员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操作。
 三、车辆发动前须检查燃油、润滑油、冷却水是否充足,机件是否牢靠,车辆起步前应先察看周围是否有人员和障碍物,以防发生事故。
 四、1T机动翻斗车仅限于施工现场砂石料、混凝土、土石方等散装物料短途倒运,不得作为长途运输车辆使用,严禁上公路行驶。
 五、在施工便道上行驶时,时速不应大于10km/h ,出入单位大门或院内行驶时,时速不应大于5km/h
 六、下坡转弯及长大坡道时应低速行驶,利用发动机控制车速,严禁紧急制动和换挡。
 七、上坡或路面情况不好时,应低速行驶,夜间无灯光时,不得使用机动翻斗车。
 八、装载高度不应影响驾驶员视线,装载宽度不应大于车斗宽度。
 九、在基坑边倒料时,应有一定长度的反坡,并设置安全车挡,车辆应减速慢行,严禁利用车辆高速制动的惯性翻倒车斗和清除车斗内的余料。
 十、发动机运转或车斗载重时,严禁在车下进行任何工作,工作完毕保养车辆,冬季注意放水。
 十一、1T机动翻斗车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准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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