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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裁决行政强制执行若干规定〉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1-12-29    作者:110网律师律师
  • 【全文】
  •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裁决行政强制执行若干规定〉的决定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裁决行政强制执行若干规定〉的决定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裁决行政强制执行若干规定〉的决定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裁决行政强制执行若干规定〉的决定

    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53号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裁决行政强制执行若干规定〉的决定》已经2011年10月24日市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代市长:杨益民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裁决行政强制执行若干规定〉的决定


      2011年10月24日市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决定,废止下列市人民政府规章:

      《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裁决行政强制执行若干规定》(2003年7月30日市政府令第28号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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