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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南宁市社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1-12-29    作者:110网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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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南宁市社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决定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南宁市社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决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大常委会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南宁市社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决定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南宁市社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决定


    (2011年11月16日南宁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南宁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废止《南宁市社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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