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问答
发布日期:2011-12-27    作者:110网律师
一、什么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为了解除农民养老之忧而建立的保障全体农民老年基本生活的制度,是推进我国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的基本社会政策,是政府的重要职能行为。
 
二、为什么要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由于家庭规模逐渐缩小,将来一对夫妇要上养4-6个老人,下养1个孩子,单靠家庭已不能解决养老的问题,必须预先积累资金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要从我国农村实际出发,以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为目的,坚持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坚持自助为主,互济为辅;坚持社会养老保险与家庭养老相结合;坚持农村务农、务工、经商等各类人员社会养老保险一体化的方面,由点到面,逐步发展。
 
四、为什么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不是加重农民负担?
第一、建立农保制度,是一项低标准,以保障农民晚年基本生活为目的基本保障制度,尽管实行个人交费为主,但反映的是农民权利和义务对等关系
第二、农民个人交费部分、集体补助及基金的增值均记在个人名下,养老金的所有权永远属于个人所有,使养老得到了保障。
第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采取储蓄积累式的运作方式,农民缴纳保险费的实质是当前收入的延期消费。实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减轻了村民提留的负担、家庭赡养的负担和政府供养帮扶的负担。因此,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并非增加农民负担,实质上是一种变相的减轻农民负担的社会福利行为。
 
五、哪些人应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投保对象一般为农村户口并不由国家供应商品粮的农业、人口,农村务农、经商等各业劳动者,包括乡镇企业职工、民办教师、乡镇招聘干部、职工等,均参加统一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六、投保人的年龄有什么限制?
投保入不分性别和职业,为20周岁至60周岁,20周岁以下的对象,根据其经济承受能力和将来的养老需求也可参保。
 
七、集体补助从哪里来?
保险费集体补助部分来源于乡镇企业利润和乡村集体经济积累,补助标准以乡镇、村〈企〉为单位统一确定,平等享受。
 
八、集体补助可不可以有差别?
集体补助,在基本权利平等的前提下,可以有差别。可按年龄大小、贡献时间长短,确定不同补助标准。
 
九、国家政策扶持体现在哪些方面?
国家政策扶持主要体现在:乡(镇)、村企业的集体补助予以税前列支;国家对养老保险基金予以保值增殖;个人交费和集体补助分别记在个人名下
 
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如何交费?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交费可按年交、也可一次性交,交纳数额由投保人视经济情况自主确定。
 
十一、交费的标准可不可以变动?
个人可补交保险费,集体可视情况决定是否给予补助,个人或集体可随收入的提高或下降;按规定调整交纳标准。
 
十二、领取养老金的标准如何确定?
投保人从年满60周岁的下月开始,根据交费金额的多少、时间的长短确定领取标准,调整交费标准或中断交费者,需将多次交费合并计算。
 
十三、养老全领取期有什么规定?
养老金的保证期为十年,领取不足十年身亡者,保证期内的养老金可以继承,领取超过十年的长寿者,可继续领取直至身亡。
 
十四、投保人户口迁往外地怎么办?
投保人迁往外地,若迁入地已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可将其保险关系〈含资金〉转至其迁入地;若迁入地尚未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可将其个人交纳的全部本身退给本人。
 
十五、投保人在交费或领取保证期内身亡怎么办?
投保人在交费或领取保证期内因故身亡,个人交纳保险费的全部本金和利息、保证期内的余额返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无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按规定发给丧葬费。
 
十六、农保基金管理有什么原则?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必须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平调、挪用、截留;也不得使用基金直接投资以及拆借、抵押担保。
 
十七、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怎样增殖?
乡村收取的养老保险费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足额上缴,基金主要是购买国家财政发行的债券和存入银行,不直接用于投资
 
十八、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是否可以退还?
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将个人账户的本息余额退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死亡的,由新型农保经办机构将养老保险费个人账户的本息退还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的受益人。户籍关系迁出统筹地区且不能迁转养老保险关系的,可退还其养老保险费个人账户的本息。
 
十九、如何办理退休死亡待遇?
根据亲属提供的待遇享受人员的死亡证明或政策另有规定的相关证明,办理待遇享受人员的待遇一次性核定。并打印《贵阳市新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死亡一次性待遇支付明细》。如因晚报死亡情况,结算时用丧葬费冲减扣除多发的养老待遇,丧葬费单据应扣除多发部分养老金;若丧葬费不够冲减,多领的剩余部分则由乡镇劳动保障所业务人员负责追回,应追回部分金额由业务人员开具手工单据,追回的金额进入统筹基金,财务帐作手工处理。
 
二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及缴费是多少?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按各区(市、县)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缴纳养老保险费。如某区200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4000元,个人缴费比例为8%,则2008年个人年缴费数为4000×8%=320元,月缴费数为320÷12=26.66元。
 
二十一、如何申报缴费?
符合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可选择按月、按季或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