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公安机关关于行贿立案的金额
发布日期:2011-12-22 文章来源:互联网
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以下简称《立案追诉标准(二)》)中增加第十一条之一:[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案(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二款)]: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相关法律知识
»
浙江省公安、检察机关关于加强立案监督工作协作机制的会议纪要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补充规定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补充规定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
公安机关对持有伪造变造发票金额的立案标准
»
公安机关关于虚开增值发票罪的立案金额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