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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交通事故专业律师:机动车所有人过错情形都有哪些呢?)
发布日期:2011-12-21    作者:连会有律师
 
 
机动车所有人过错情形都有哪些呢?
日期:2011-10-22 来源:网络整理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机动车所有人有过错:
()明知车辆有缺陷而出借,且该缺陷与事故存在因果关系的;
()明知借用人无驾驶资质或饮酒或有疾病不宜驾驶等因素的;
()借用人下落不明的;
()其他明显过错的。
在司法实践中,被侵权人只有证明机动车所有人存在过错的证据,才能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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