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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交通事故专业律师 - 哪些办案人员是否需要回避
发布日期:2011-12-20    作者:连会有律师
 
 
 办案人员与本交通事故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申请办案人员回避。回避适用于办案人员和鉴定人员、勘查人员。办案人员的回避,由其所在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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