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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交通事故专业律师:梧州重大交通事故案肇事者已被刑拘
发布日期:2011-12-15    作者:连会有律师



梧州重大交通事故案肇事者已被刑拘
2008-11-11 12:32:55 来源:梧州日报 编辑: 评论 0 条 点击查看
11月9日傍晚6时许,市区蝶山二路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名60岁男子骑自行车行进在潘塘路段时,被一辆同方向行驶的墨绿色小轿车撞倒。自行车上的男子倒地后,被发生碰撞后仍然行驶的小轿车拖带在车下死亡。

案件发生以后,接到群众报警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科迅速出警,并查明肇事后逃离现场的墨绿色小轿车车牌号为“桂D05043”。为了迅速查明肇事车辆的车主,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黄济贤迅速组织交警、刑侦等部门和派出所民警在全市范围内上路查缉,并组织各县(市)公安机关在各个交通要道上设卡堵截。至次日上午,查缉的民警在两广市场附近路边发现了肇事嫌疑车辆,并据此迅速将涉嫌驾驶车辆肇事逃逸的曾文源抓获。
现查明,曾文源,男,37岁,系市公安局民警。11月9日(星期日)傍晚6时许,曾文源在休假时间和朋友聚餐,酒后驾驶其私用的“桂D05043”墨绿色小轿车,行驶至蝶山二路潘塘路段时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后逃逸。目前,曾文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深入调查中。
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表示:一、市公安局立即成立由交警和刑侦部门组成的“11·09”专案组,依法从快查破“11·09”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对案件中涉及的公安民警绝不护短、绝不姑息,坚决依法查办。二、“11·09”交通肇事逃逸案的侦查情况将及时向新闻媒体公布,让社会公众了解真相。三、邀请市检察院提前介入,迅速查清全案,依法从严查处。四、积极妥善做好受害人家属的安抚工作,完善处理各种善后事宜。五、针对这起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队伍管理问题,市公安机关立即开展队伍整顿教育,杜绝同类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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