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大竹李鹰律师发表工伤事故赔偿案件举例
1、 2010年12月13日李鹰律师接受四川省大竹县双拱镇因工死亡员工许某家属的委托,代理四川省大竹县双拱镇许某某家属与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尚干镇东升村南脚盛工业区某某制品有限公司关于许某某因工死亡赔偿和加班工资纠纷处理一案进行谈判,通过双方代表多次协商,在司法部门有关人员的参与下,终于在2010年12月18日达成赔偿协议而结案。
2、 2010年12月25日李鹰律师接受四川省大竹县城西乡九盘山因工死亡的汤某家属的委托,代理四川省大竹县城西乡九盘山汤某某家属与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郭罳村无证煤矿黛某某关于汤某因工死亡赔偿纠纷一案进行艰苦谈判。通过双方律师多次协商,在当地公安局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领导的参与下,终于在2010年12月28日达成赔偿协议而结案。
3、 2011年1月20日李鹰律师接受四川省大竹县清河区柏家乡乌桥村伤者郑某家属的委托,代理四川省大竹县柏家乡乌桥村伤者郑某家属与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斐家埪曲江某某有限公司关于郑某非因工受伤补偿纠纷及劳动关系确认纠纷一案进行谈判。通过双方律师多次协商及艰苦谈判,终于在2011年1月26日达成补偿协议而结案(此时已经是春节的前两天)。
4、 2011年4月20日李鹰律师接受四川省达州市某某煤业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四川省达州市某某煤业有限公司与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中华乡溪某某关于劳动争议中职业病的经济补偿金等纠纷一案进行劳动争议仲裁,然后李鹰律师又接受公司的委托,以原告代理人的身份出庭参加大竹县人民法院民三庭关于该案的庭审,最后以法院判决结案。
5、 2011年8月30日李鹰律师接受四川省大竹县朝阳乡因工死亡的李某某家属的委托,前往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与用人单位福建省福州市某某物流有限公司代表进行谈判。在当地公安局的介入以及和对方公司的律师进行协商多次,终于在2011年9月6日达成赔偿协议而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