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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发布日期:2011-12-14    作者:110网律师
事业单位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机关法人基本相同。但事业单位法人还具有一定范围的生产经营权利能力,可以进行与其事业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事业单位法人中有一些实行企业化管理,也有一些未实行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但国家提倡和要求其逐步向企业化管理的形式转化。这对于调动事业单位积极性,促使其改善经营管理,减少国家财政负担扩大和发展各项事业具有重要意义。但这种事业单位仍与一般企业不同,其主要任务仍是完成其从事的事业。不得只片面地追求利润,不得改变其业务内容,而只是在管理方式上按企业对待。
  事业单位在从事经营活动时,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其中包括依法缴纳各种税款和承担民事责任。事业单位承担民事财产责任的范围亦以其实有的经费或财产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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