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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的经营范围
发布日期:2011-12-14    作者:110网律师
企业法人的经营范围是指国家允许企业法人生产和经营的商品类别、品种及服务项目,反映企业法人业务活动的内容和生产经营方向,是企业法人业务活动范围的法律界限,体现企业法人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核心内容。
  《民法通则》规定,“企业法人应当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经营范围一经核准登记,企业就具有了在这个范围内的权利能力,企业同时承担不得超越范围经营的义务,一旦超越,不仅不受法律保护,而且要受到处罚。核定的企业经营范围是区分企业合法经营与非法经营的法律界限。
  根据法律的规定,企业法人的经营范围有以下要求:1?法人的经营范围由法人的章程规定,法人不能超越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申请登记注册。2?法人的经营范围必须进行依法登记,法人的经营范围以登记注册机关核准的为准。法人应当在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3?法人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在进行登记之前,必须依法经过批准。
  企业法人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依《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处罚。至于企业法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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