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律师职业资格证需要携带哪些证件和材料
发布日期:2011-12-14 文章来源:互联网
【学员司考加油011】问:你好,我是秦皇岛的,想咨询一下,申领律师职业资格证需要携带哪些证件和材料?电话咨询我市司法局时,答复我到河北法制网上查看,但没有找到相关通知。另外,还想问一下,资格证什么时候开始申领?请予解答,谢谢!
【司考百事通】答:12月16日开始领取。申请人从申领地市司法局领取《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附件1)和《国家司法考试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并由申请人本人如实填写,不得他人代填。申请人提交申请时,应向市司法局提交下列材料:
1、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2份)。
2、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3份)。
3、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3份)。
以军官证或士兵证等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尚未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提交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4、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还需提供打印版的本人户口簿及复印件(3份)。
5、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
持部队院校毕业证书的,应同时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3份)。
6、近期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照片(4张,其中3张贴在申请表上,1张用于制作证书)。
7、国家司法考试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2份)。
8、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提交成绩通知单及其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复印材料应清晰、规整。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应包括证件正反两面信息。户口簿复印件应包括户主页和本人户口页。
填写相应表格时使用钢笔(蓝黑墨水)或签字笔,并做到字迹清晰,内容准确,信息完整。
证明材料原件经市司法局审验后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