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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交通事故专业律师:武汉一公司无证运输危险化学物品被罚五万
发布日期:2011-12-08    作者:连会有律师



武汉一公司无证运输危险化学物品被罚五万
2011-12-8 10:48 来源:法律教育网  【大 中 小】【我要纠错】
  无证运输危化品,7日武汉市东西湖交通大队开出今年该市最大罚单,对北京市某物流有限公司处以5万元罚款。这也是该市交管部门在整治危化品运输车活动中,对在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的物流企业实施最大的一笔处罚。
  10月25日,一辆车牌号为辽D0161A的挂车在武汉市东西湖区公路运输危化品时,经执法部门检查,无法出示《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随后执法人员将运输的货物暂扣到武汉市化工厂仓库内封存。
  据驾驶员单某交待,车辆是抚顺市一家物流公司的,受北京市某物流公司委托,将120桶共计30吨的甲苯二异氰酸酯(剧毒),由甘肃省运往武汉,期间承运方未办理公路运输通行证。
  专家介绍,甲苯二异氰酸酯含剧毒成分,遇明火能燃烧,受高热分解放出有毒气体,对皮肤、眼睛、粘膜有强烈的刺激性。其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会游离挥发到空气中,造成空气污染源,并对环境中的人产生危害。如果该车辆在运输途中由于不具备运输资质条件而发生泄漏或遇交通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
  通过一系列调查询问,东西湖交管部门认定托运方北京市某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严重违法行为,依照《危化品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托运人未向公安部门申请领取《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擅自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0000元,并依法将所载剧毒化学品转运至武汉市政府指定卸载仓库进行暂存,待有资质的运输车辆再运至目的地,且责令所在公司立即整改和补齐相关手续。
  武汉市交管部门提醒危化品运输企业,目前已进入冬防春运的启动阶段,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切勿让“问题”危化品运输车辆上路行驶,以保障交通运输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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